武陵源沙坪施家落棚改安置小区(四期)EPC项目
招标答疑二
1、 根据湖南省湘建科〔2016〕56号文要求省城市城区范围内所有具备太阳能集热条件的新建12层及以下住宅应统一设计和安装太阳能热水系统。本项目所在区域是否需要考虑执行?
答:暂不考虑。
2、 本项目方案没有给水与消防设备用房,是否整体已规划考虑由前期建设地块的泵房集中供水,本期不重复建设?
回答:在满足消防规范条件下尽可能借用前期地块水泵房,不再重新建设。
3.原设计方案7#楼东侧小区道路设计标高323.00与原有山体标高338.00相差约15米,小区道路与红线退距1.5米;12#、13#栋退南侧红线仅5米,建筑场地设计绝对标高325.85米,南侧原有山体标高最高为344.23米,最大高差达18.38米;如在红线内做挡墙,挡墙高度过高,不安全、成本高,可否在红线外放坡以降低挡墙高度,保证安全性和实施性,并降低成本。
答复:7#楼小区东侧道路与红线退距1.5M,可以调整小区道路保证距离红线有3M以上。12#、13#楼可以在红线外放坡以降低挡墙高度。挡土墙满足规范后的放坡高度。
4.外窗材料
招标文件[第七章 技术标准及要求]中地上部分关于建筑外窗材料规定:外窗采用国标断热铝材、5+9A+5中空玻璃窗;经节能计算,住宅部分南北向窗墙比均超过2.0,按《湖南省居住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1-2017表4.2.2的要求,外窗传热系数K需≤3.2,另外按上述标准4.2.5条的要求,凸窗传热系数K还需比表4.2.2的相应值小10%(即3.2x0.9=2.88),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的外窗国标断热铝材、5+9A+5中空玻璃窗K值大于3.5,不满足节能标准要求,外窗用材可否改为:塑料型材+6透明+12空气+6透明玻璃(传热系数K=2.8);公建部分(社区和物业管理用房),经节能计算,最大朝向窗墙比≤2.0,按《湖南省公共建筑节能设计标准》DBJ43/003-2017表3.3.1-2的要求,外窗传热系数K需≤3.5,招标文件要求采用的国标断热铝材、5+9A+5中空玻璃窗不满足要求,需采用断热铝合金+6透明+12空气+6透明玻璃(传热系数 K=3.4)才能满足要求,可否?
答:住宅建筑保证原方案立面效果前提下,为满足节能规范要求可变更材料,但需和我方确认材料变更。共建建筑部分为满足节能规范要求,可以适当更改立面造型,节省造价。另外,目前本市高层大都采用断热铝材5+9A+5玻璃,投标单位提出的计算是否正确,还需进一步验算,不赞成用塑料型材。
5.已提供的总图布局是否已经考虑场地内高压线对本项目的影响,并满足高压线的退让。
答:没有考虑。
6. 社区管理用房中配电房地面标高为正负零上1.2米,是不是有特殊要求,请说明。从经验中不需要这么高的,设备不好安置使用。
答复:抬高1.2米主要解决配物业管理用房西侧道路停车问题。
7.三期中截洪沟的位置和资料请提供,是否对四期存在影响。
答复:若有影响,考虑截洪沟在建筑基地下面解决。可在招标后再做具体安排。
8.保留的古树、古井位置是否准确。
答复:准确;请施工图单位与现状地形图复合。
9.原方案图纸中停车位设置不合理,请提供本小区的停车位配比要求。
答复:0.8辆/100平米。要求车位全部为地面生态停车。
10.原方案对山体开挖的护坡和挡墙留的距离存在问题,本次是否不需要考虑护坡和挡土墙的设置问题。
答复:在不增加投资的前提下,可以优化,选择更合理的方案。
11.结构选型
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3.2.1条:住宅部分采用剪力墙结构,保证设计施工符合规范要求;但是针对该项目的具体情况,采用其它结构形式更合理,该项目招标初步设计是否可采用其它结构形式?
答复:建议采用剪力墙结构。
12.第七章 技术标准和要求中的3.2.3条:外墙保温:采用B级防火岩棉板,屋顶保温采用挤塑聚苯板,达到相关规范要求。
资料查询,岩棉板防火等级高,属于A级绝燃保温材料,没有B级,外墙保温材料是否为采用A级岩棉?
答:可以。
13、招标文件要求施工类似项目提供中标通知书、合同、验收记录,请问验收记录包括竣工验收备案表、竣工验收报告吗?
答:包括。
- 招标人名称是“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百事溪边城开发 ”?
答:招标人名称是“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百溪边城开发 ”
张家界市武陵源区百溪边城开发
深圳市建星项目管理顾问
2018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