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年产*吨高性能差别化人造丝改造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2.2建设规模:占地面积为*㎡,建筑面积为*㎡。
在改扩建基础上,实现年产*吨高性能差别化人造丝的生产能力;在改扩建基础上,实现年产*吨高性能差别化人造丝的生产能力。
建设内容:在吉林化纤股*内,利用现长丝八纺、长丝五纺车间北侧闲置空地及*原液闲置产能,扩建一条高性能差别化人造丝纺丝生产线和酸站生产线。
项目*两期建设,每期*吨。
2.3标段划*:一个标段。
2.4招*年产*吨高性能差别化人造丝改造项目,初步设计及项目投资概算书编制、施工图设计(含各专项设计)及施工图预算编制;针对施工图审查意见的修改、设计变更、各阶段设计服务、后续施工及验收阶段的现场服务等设计工作,施工图纸、合同范围*的总承包服务及合同范围*施工总承包;2.5***号;2.6计划工期:设计周期: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个日历日内完成并提交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人有权对阶段成果进行检查;施工工期*年6月*日至*年4月*日,*日历天;2.7质量要求:设计要求:符合现行相关行业设计规范合格标准。
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符合现*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标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申请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设计轻纺行*)专业甲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上一年度信用综合评价中获得AAA等级的设计企业,可以在其资质证书许可范*总承包业务。
投标人近三年*设计的业绩,相应的财务、风险承担能力,同时具有相应的组织机构、项目管理体系、项目管理专业人员等。
3.2投标单位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须具备一级注册建筑师资格,担任过同*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施*的综合协调管理且具有同*总承包或设计业绩。
3.3业绩要求:近三年(*年、*年、*年)有一项及以上类似项目业绩。
3.4财务要求:近三年(*年、*年、*年)财务状况良好,不亏损。
3.5本次招*投标;3.6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3.7外埠投标企业需取得《外埠入吉建筑*信息登记表》;3.8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违反这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3.9具有关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时间须在投标报名期间内。
3.*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所提报的企业业绩和项目经理业**政*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暂行规定》(吉建招〔*〕6*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政*招标*业绩加*管理的通知》(吉建招〔*〕8*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进一*政*招标评标业绩认定有关问题的通知》(吉建招〔*〕9号文件)规定,否则不予以认可。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4.1*公共资源*交易项目的投*公**上报名,报名时间*年5月*日9时**至*年5月*日*时**止。
4.2符合要求的投标人申请人请于*年5月*日9时**至*年5月**公*缴纳平台使用服务费,下载招标文件。
其他途径获取的招标文件开标时一律按无效投标处理。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5.1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为*年6月5日*时**,递交地点(即***号*7*;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将不予受理;5.2**上投标。
各投*公共资源投标文件制作工具”制作的投标文件(资格审查材*上开标要求才可获得进入评标阶段。
开标期间必须携带CA锁及电子标书光盘(备份),同时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递交纸质投标文件。
评标过程中以电子标书为主,纸质标书为辅;5.3电子投标工具下载:登*→电子投标工具及操作手册”进行下载;技术支持咨询联系电话*-*、*、*、*;5.4投标保证金:投标申请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需按照有关规定提供人民币**的投标保证金;保证金必须从申请人基本账户转出;保证金交纳银行:吉林***,账户名称:*,账号*;5.5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5.6当投标人的有效投标报价超出招标人设定的控制价时,该投标报价视为无效报价。
六.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上注册会员的单位应先注册。下载 入网协议书, 注册 联系人:李杨 手机:13683233285 备注:欲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标人,注册网站并缴纳因特网技术服务费后,查看项目业主,招标公告,中标公示等,并下载资格预审范围,资质要求,招标清单,报名申请表,部分招标文件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联系人:李杨 电话:010-5195 7458 手机: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传真:010-51957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