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开发区]景德镇高新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核心提示: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受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的委托,对景德镇高新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投资人进
浙江经纬工程项目管理受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的委托,对景德镇高新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投资人进行公开招标,现邀请已通过本项目资格预审的投资人参与公开招标。
一、采购项目的名称:景德镇高新区环境提升改造工程PPP项目
二、政府采购编号:ZJJW201801-2
三、采购项目预算:详见招标文件
四、项目授权主体: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五、项目实施机构: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环保局
六、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七、评审办法:综合评分法
八、项目概况:
1、项目建设地点
江西省景德镇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简称景德镇高新区),梧桐大道(206国道–长城创城路)、顺风路延伸段(直航路-航空大道)、环保路(梧桐大道-工业五路)、兴园路(合盛路-龙井路)、龙井路(兴园路-瓷都大道)、航空大道(一期、二期)、滨河绿化带(滨江西路南段、滨江东路南段)以及园区路网绿化提升(工业一路延伸段、工业三路延伸段、古城路等)。
2、项目建设内容及规模
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道路内隔离带及道路两侧绿化带、滨河绿化带绿化提升、园区路网绿化提升工程。
(1)梧桐大道(206国道–长城创城路)
项目建设长度约为5730米,人行道(两侧)宽度约2.4米,道路两侧绿化带宽度约16米。
(2)顺风路延伸段(直航路-航空大道)
项目建设长度约为700米,机非隔离带(两条)宽度约6米,道路两侧绿化带宽度约20米。
(3)环保路(梧桐大道-工业五路)
项目建设长度约为1600米,中央隔离带宽度约2米,人行道绿化带宽度约1.5米,道路东侧绿化带宽度约25米,道路西侧绿化带宽度约8米。
(4)兴园路(合盛路-龙井路)
项目建设长度约为2623米,中央隔离带宽度约2米,人行道(两侧)宽度约7米,道路两侧绿化带宽度约9米。
(5)龙井路(兴园路-瓷都大道)
项目建设长度约为720米,中央隔离带宽度约6米,人行道(两侧)宽度约7米,道路两侧绿化带宽度约9米。
(6)航空大道(一期、二期)
项目建设长度约为5000米,人行道(两侧)宽度约4米,道路两侧绿化带宽度约6米。
(7)滨河绿化带
项目建设滨河绿化带面积约400000平方米,主要包括滨江西路南段、滨江东路南段。
(8)园区路网绿化
项目建设工业区范围内园区路网绿化40000平方米,主要包括工业一路延伸段、工业三路延伸段、古城路等道路两边绿化工程。
表1-1建设规模内容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用地面积(㎡)
|
类型
|
建筑规模
|
|
长度(m)
|
宽度(m)
|
|
1
|
梧桐大道(206国道–长城创城路)
|
105245
|
人行道(两侧)
|
5730
|
2.4
|
|
道路两侧绿化带
|
16
|
|
2
|
顺风路延伸段(直航路-航空大道)
|
18200
|
机非隔离带(两侧)
|
700
|
6
|
|
道路两侧绿化带
|
20
|
|
3
|
环保路(梧桐大道-工业五路)
|
63760
|
道路中央隔离带
|
1600
|
2
|
|
人行道绿化带
|
1.5
|
|
道路两侧绿化带
|
东侧25
|
|
西侧8
|
|
4
|
兴园路(合盛路-龙井路)
|
47214
|
道路中央隔离带
|
2623
|
2
|
|
人行道(两侧)
|
7
|
|
道路两侧绿化带
|
9
|
|
5
|
龙井路(兴园路-瓷都大道)
|
16236
|
道路中央隔离带
|
720
|
6
|
|
人行道(两侧)
|
7
|
|
道路两侧绿化带
|
9
|
|
6
|
航空大道(一期、二期)
|
50000
|
人行道绿化带
|
5000
|
4
|
|
机非隔离带(两侧)
|
12
|
|
7
|
滨河绿化带
|
400000
|
滨江西路南段、滨江东路南段
|
|
8
|
园区路网绿化提升
|
40000
|
工业一路延伸段、工业三路延伸段、古城路等
|
|
|
合计
|
740655
|
|
具体以经政府批复的设计图纸为准。
3、投资规模
根据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本项目建设总投资14993万元。其中,工程费用12857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用1421万元,基本预备费716万元。具体如下:
表1-2总投资构成表
|
序号
|
项目名称
|
工程费用
|
工程建设其它费用
|
预备费
|
总投资
|
|
1
|
梧桐大道
|
1697
|
197
|
95
|
1989
|
|
2
|
顺风路延伸段
|
325
|
48
|
19
|
391
|
|
3
|
环保路
|
1244
|
152
|
70
|
1466
|
|
4
|
兴园路
|
1474
|
175
|
82
|
1731
|
|
5
|
龙井路
|
467
|
66
|
27
|
560
|
|
6
|
航空大道
|
1290
|
100
|
70
|
1460
|
|
7
|
滨河绿化带
|
4720
|
491
|
261
|
5472
|
|
8
|
园区路网绿化提升
|
1640
|
192
|
92
|
1924
|
|
合计
|
12857
|
1421
|
716
|
14993
|
4.操作模式:本项目采用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运作,具体操作模式为BOT(建设—运营—移交)。
5.项目合作期限:本项目合作期限为14年,其中包括建设期2年和运营期12年。运营期固定不变,合作期随建设期的缩短和延长而变化。原则上,建设期从项目公司签订《PPP项目合同》之日起至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止,运营期自项目竣工验收通过之日起算,具体以《PPP项目合同》约定为准。
6.项目投融资结构:本项目的项目资本金按不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计,暂定为2973.08万元。项目公司成立时,由项目公司股东按股权比例一次性全额缴纳项目资本金。
7.项目公司股权结构:项目公司注册资本不得低于项目总投资的20%,与项目资本金保持一致。政府方占项目公司5%股份,社会资本方占项目公司95%股份,项目公司投资双方应“同股同权,同股同利”。
8.土地使用权获取:本项目政府方将土地划拨给实施机构或政府方指定机构,在合作期内,交由项目公司无偿使用,并出具相关证明文件。
9.项目回报机制:可行性缺口补助。
10.项目产出说明:
建设期:对项目所辖范围进行绿化景观设计、建设,具体见表1-1建设规模内容表,符合竣工验收合格验收标准。
运营期:完成本项目范围内绿化的养护修整(达到二级养护标准)、设施维护、秩序维护、及卫生保洁等养护作业,完成范围内突发性和重大性保障工作任务,同时应符合《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规程》、《城市园林绿化养护质量等级标准》。
九、合格投标人应符合的条件
参加公开招标的投标人应为已经通过本项目的资格预审的投标人
十、公开招标文件获取
1、发售时间:2018年5月17日至2018年5月23日(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上午:9:00-11:30 下午:14:00-17:00
2、发售
十一、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1、投标文件接收时间:2018年6月12日9:30-10:00(北京时间)
2、投标文件接收
十二、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280万元人民币;
2、交付方式:银行转账或银行保函。
若以银行转账方式交付的,必须从供应商的银行基本账户转入以下采购人指定帐户;若以银行保函方式交付的,则以供应商基本账户所在银行出具的保函为准,原件在递交投标文件时单独递交给采购代理机构。
3、银行转账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基本信息:
(1)开户银行:建设银行股份景德镇昌江支行
(2)开户银行代码:105422000197
(3)帐户:景德镇市
(4)
(5)到账时间:2018年6月11日下午16时前(建议各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个工作日务必处理好投标保证金转账事宜,未在上述规定时间到账的投标保证金采购人一律不予认可)
4、未在投标截止时间足额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其投标将被拒绝。
5、采购人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未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自项目公司成立,且建设期履约保函提交后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
十三、特别说明
1、投标人放弃公开招投标的,须在2018年6月7日12:00(北京时间)前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人,对放弃公开招投标原因进行说明;
2、投标人放弃公开招投标且未按照要求通知采购人的或非采购人原因放弃公开招投标的,视作公开招投标不良行为,采购人有权在相关的诚信系统中对投标人的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公布。
3、各投标人报价前须认真阅读合同条款及前期资料,包括建设运营期限、工程总投资计算口径、履约保函、付费机制、双方权利义务等,须结合合同条款进行测算后慎重报价,中标后合同条款原则上不进行调整。
4、各投标人必须认真考虑项目运营和维护的质量,必须保证本项目达到考核要求。若运营期间未达到考核标准的,政府有权进行绩效处罚;若有严重违约情形的,政府有权解除合同。
5、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七十四条的相关规定,若投标人存在恶意串通行为的,采购人有权对其做出以下处罚:
1)若中标的,取消其中标资格;
2)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十的罚款,罚款从投标保证金中提取;
3)在相关的诚信系统中对投标人的不良行为予以记录公布;
4)在三年内禁止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
5)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十四、其他说明
1、本项目招标公告发布的网站:
江西省网:/
2、采购人可能对本公告进行修改,若有修改,采购人将发布更正公告。
十五、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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