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大庸桥子午路与武陵山大道交叉口立交桥工程已由张家界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张发改投资【2017】112号、张发改法制【2017】157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建设单位筹措,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张家界市市政工程建设指挥部,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大庸桥子午路与武陵山大道交叉口立交桥工程;
2.2 建设子午路横断面为50m,桥梁横断面为17.50m。该道路为城市主干道,双向8车道,设计车速50km/h。桥梁设计使用年限100年,车行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设计合理使用年限15年,工程总投资约12000万元;
2.4 工期要求:300天(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279号令要求保修;
2.7 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近三年内须完成过含桥梁单跨不小于60米且工程投资不低于1亿元人民币的市政工程,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市政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项目技术负责人具备市政工程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3人、安全员3人、质量员2人;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2年内应无行贿犯罪记录;
3.6 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 /index.html(张家界市 网“答疑公告”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6月15日0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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