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乡市S209线宁横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设计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乡市S209线宁横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设计已由宁乡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宁发改投【2018】70号),项目业主为宁乡市公路管理局,建设资金来自交建投融资。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宁乡市S209线宁横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设计
2.2、项目概况:宁乡市S209线宁横段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设计,1、处置第一类平交口7处,处置第II类平交口108处,处置第III类平交口2处;2、增设定点测速装置5处;3、增设中央分隔带砼隔离墩35km,集镇段增设M型京式护栏3km;4、处置急弯陡坡特殊路段4处;5、处置学校路段4处;6、处置人行过街路段6处;7、新增单柱式视线诱导标620个;8、新增钢柱式隔离墩6600个;9、新增及完善各类交通标志1200块,新增及重新画标线3200平方。
2.3、项目投资:估算总投资约3291万元,设计费用63.6450万元。
2.4、技术标准:本项目技术指标应符合交通运输部颁布《公路工程技术标准》(JTGB01-2014)规定。
2.5、设计总周期:30日历天。
2.6、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起源于白马大道与宁灰公路交叉口,往西途径白马桥、回龙铺、大成桥、双凫铺、止于横市大桥,全长35km,设计速度60km/h,路基宽度18m.主要内容为安 装京式护栏,标志牌、路面标线、诱导标、测试装置、隔离墩、视线诱导标等交通安全设施。
2.7、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
3.1、投标人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3.2、投标人须具有设计资质,具体要求如下:
3.2.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行业(公路)设计专业乙级及以上(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
3.2.2本项目设计负责人应具有公路工程或道路与桥梁或公路与桥梁或交通工程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
3.3、参与本次投标的项目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2018年2月-2018年4月的养老保险证明或社保官方网站打印的带有二维码和红色电子公章的养老保险证明,如养老保险证明内不能明确体现所要求的月份,则同时提供社保官方网站详细查询页面打印件(并在打印件上附查询网址、社保用户和密码)或其他有效证明文件,如投标人为事业单位则提供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或相应的编制管理部门出具的在编证明);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五、评标办法:综合评估法I。
六、设计补偿: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对参与本次投标的投标人不给予补偿。
七、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7.1 请从2018年5 月18日~2018年 6月11日9:00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备案的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7.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各投标单位在递交投标文件同时向 交纳,无论中标与否,购买招标文件的费用不予退还。
7.3 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上发布。
7.4 投标人应自行在《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上下载招标文件、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八、投标保证金
8.1投标保证金金额:人民币壹万贰仟元整(¥12000元)。
8.2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含)。投标保证金要求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含)到达专用账户(以托管银行到账日期为准)。
8.3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投标保证金可以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和银行投标保函等方式提交。
8.4投标人采用银行转账、银行电汇、银行汇票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通过其基本账户一次性足额提交到如下专用账户(投标保证金托管专户):
户 名:长沙投标保证金专户
开户银行:建行长沙潇湘支行
账 号:本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获取的子账号
8.4.1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 查阅本项目招标公告获取投标保证金账号,查阅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可下载和打印),该信息单中注明的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为投标人提交相应项目(标段)投标保证金的唯一账号;
8.4.2投标保证金应以投标人自身名义提交,其名称应与投标单位的名称一致,不得以分支机构等其他名义提交。联合体投标的,其投标保证金由牵头人递交;
8.4.3投标人应按照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投标保证金子账号获取操作说明”获取本项目(标段)对应的账号信息,在提交投标保证金时,应按照《投标保证金子账号信息单》中所获取的信息正确填写,不得填写项目及标段名称,投标人递交投标保证金后可登陆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点击“投标保证金”按钮查询保证金到账及退还情况;
8.4.4项目开标时,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以长沙 管理信息平台提供的《投标保证金到账信息公示表》为准。
8.5投标人采用银行投标保函方式提交投标保证金的,请投标人登录长沙 电子服务平台,浏览“办事服务”栏目中《投标保证金银行保函提交和退还流程清单(暂行)》,按要求办理相关事项。
8.5.1投标人应按所投项目(标段)在本单位银行账户开户行申请办理银行投标保函,保函必须填写受益人和申请人的全称,并与招标人和投标人名称一致。保函一律采用全额保函,保函生效时间应为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保函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8.5.2投标人应将银行开具的对应所投项目(标段)的保函原件单独密封,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与投标文件一起提交。投标文件中应包含保函的扫描件或复印件。
8.5.3投标人和担保人对银行投标保函的真实性和合法性负责。
8.5.4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负责保函原件的签收、核对和保管工作,负责填制《银行投标保函保证金提交信息公示表》,并将保函提交情况向开标会议公示。
8.6投标人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由评标委员会初审后作无效投标文件处理,其可能造成的损失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8.7因投标人原因,未按要求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提交评标委员会否决其投标。
九、投标文件的递交
9.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6月11日9时00分,
9.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记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7.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9.3 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
十、开标时间及开标
10.1 开标时间:2018年6月 1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
10.2 开标
十一、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