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新城区李家湾、桑木溪安置小区防洪工程
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利县新城区李家湾、桑木溪安置小区防洪工程已由慈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投资【2018】16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招标人慈利县经济发展投资 ,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慈利县新城区李家湾、桑木溪安置小区防洪工程。
2.2 建设
2.3 建设规模:用地面积为2721平方米,主要建设排洪沟和排洪箱涵。李家湾安置区冲沟左右岸护岸各836m,新建壅水堰坝3处,下河踏步6处,排水支沟150m,埋设ф1000砼涵管6处60m;桑木溪安置区钢筋砼箱涵255m。(具体内容以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为准),招标金额约589万元。
2.4 招标范围、标段划分及相应计划工期:本招标项目分为1个标段;招标范围详见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计划工期暂定180日历天。
2.5 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质量验收规范标准达到合格要求。
2.6 其他要求:从工程移交证书写明的工程完工日起一年按相关规范保修。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必须是在全国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和湖南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中建立了信用档案的单位;
3.3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内;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能力;
3.4本项目对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不作资格要求。
3.5 拟任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注册在本投标单位的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建造师,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无在建项目;
3.6 拟任技术负责人具有水利水电工程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7 拟任专职安全员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或核发的C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为投标单位正式职工;
3.8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4、招标文件获取
4.1 请有意参加的投标人从2018年8月3日 ~ 2018年8月10日9:00止(北京时间)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下载获取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2 投标人须先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网
4.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600元,费用支付采用交易平台内电子支付缴纳,售后不退。
4.4 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的修改、澄清答疑采用在湖南省水利工程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投标人在交易平台中自行下载。
5、评标办法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I”。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8月28日9 时00分,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湖南省水利工程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电子交易平台(网
6.2电子投标文件的解密截止时间为2018年8月28日9 时30分,投标人可在单位在线解密,如在开标现场解密的请自备解密电脑和网络。
6.3
7.2 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投标保证金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7.3 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
开户名称:张家界市
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股份 张家界南庄坪支行
农业银行股份 张家界永定支行
建设银行股份 张家界解放路支行
华融湘江银行股份 张家界分行
交通银行股份 张家界分行
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获取方式:投标人自行在张家界市 网 对应招标公告中自动索取本项目投标保证金子账号。
8、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估法I。
9、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8.1本项目由各投标人自行踏勘。踏勘完后的各投标人需携带本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证明、授权委托书(授权委托人拟任为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项目负责人的证书复印件、授权委托人的社保证明材料和现场踏勘记录表等资料于2018年8月15日17时00分前到慈利县经济发展投资 进行签字盖章。本项目不组织投标预备会。
10、行政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管。招投标监督机构为慈利县水利局。
11、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