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海口电厂#8、9机组钢结构等防腐工程招标公告
发布时间:2018-05-18
华能海口电厂#8、9机组钢结构等防腐工程招标公告
1、项目名称:
1)项目名称:华能海口电厂#8、9机组钢结构等防腐工程。
2)项目概况:
华能海口电厂厂#8、9机组钢结构等防腐工程
3)工期要求
工期为即自合同签订后甲方通知开工之日起60天。
2、招标范围:
华能海口电厂#8、9机组钢结构等防腐工程计划于2018年7月开工,为做好防腐工作,按我厂相关规定对项目公开招标,项目采用包工包料的方式,内容如下:
1、1#8炉钢结构连接螺栓部位防腐,工程量约约2000平米;
2、#9炉钢结构拉筋、支吊架、电除尘及脱硝平台等防腐,工程量约3500平米;
3、#8、9炉钢结构防腐及辅助系统钢架防腐,工程量约约6300平米;
4、#8、9炉烟囱外筒构架、平台、梯梯防腐,工程量约约2500平米;
5、#8、9机组磨煤机、捞渣机、汽机房环氧地坪及零星设备防腐,工程量约约5000平米;
3、资金来源:
自筹 。
4、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投标单位的资质等级要求:具备机电安装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防水防腐保温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人员组织等方面具有设计、施工、安全质量控制、经营管理的相应资格和能力。
(4)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具有完善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
(5) 近三年具有300MW及以上燃煤机组锅炉钢结构或设备防腐工程业绩不少于三个。
(6)财务要求:投标人财务状况良好,能为本工程在合同期内顺利实施提供充足的保障。
(7)信誉要求:投标人信誉良好,近五年内不曾在任何合同中违约或被逐,或因投标人的原因而使合同被解除;投标人近五年内无重大质量安全事故,并具备全面履行合同的能力。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财务状况良好。
(8)投标人应不属于法律法规规定和有关管理部门所界定的具有腐败、欺诈等行为的不合格的投标人,未有、行业、华能集团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9)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10)不得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资格、资质证书等以他人名义投标。不接受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等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5、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从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5月23日16:00止
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