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编号:BDZB(JT)2018-073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 其它
金华南苑883线等10kV线路配电自动化提升完善工程
电缆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人为金华八达集团有限公司,该项目资金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招标编号:BDZB(JT)2018-073。
一、招标内容:
1、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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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分项 |
项目名称 |
专用资质要求 |
预算金额(万元)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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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物资类 |
金华南苑883线等10kV线路配电自动化提升完善工程电缆采购项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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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6(不含税价格) |
详见附件:金华南苑883线等10kV线路配电自动化提升完善工程电缆采购项目货物需求一览表 |
二、资质业绩水平要求:
1、资质业绩水平要求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企业注册资金5000万元及以上,营业执照上的经营范围覆盖本次物资的生产厂家。
2、 具有ISO9000系列质量保证体系认证书等。
3、具有相应产品的生产许可证、相关试验、鉴定报告或规定的认证机构颁发的认证证书。
4、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只能有一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5、应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商业信用(提供近3年内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6、自投标之日止三年内在浙江省内所提供的同类货物未因该货物原因出现过事故(或虽出现过事故,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7、自投标之日止三年内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严重质量问题而造成批量退货(指同一合同中10%及以上)或严重影响施工(或虽出现过问题,但已采取了有效的整改措施及善后处理,并得到验证)。
8、自投标之日止三年内在国内货物供货合同执行过程中,未因货物或投标人图纸交付拖延等问题而严重影响施工和工程进度。
9、在国内设备招投标活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受到通报批评或投诉。
10、供应商必须具有生产相应产品所需的生产场地、生产设备、产品及元器件检测设备的能力。
11、经核查,发现投标人所提交的资料有造假或实际情况与招标内容不符的将取消投标资格。
12、投标人经当地检察-院查询,自查询函出具之日起前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投标人自行在本单位所在地人民检察-院申请本单位的行贿犯罪记录,并在投标时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近两个月内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
2 、专用资质要求:
详见招标内容“专用资质要求”。
三、招标文件获取:
购买时间:2018年5月18日至2018年5月25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上午08:45~11:30,下午14:00~16:3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