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县人民医院妇儿中心大楼消防工程施工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慈利县人民医院妇儿中心大楼项目已由慈利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慈发改社会﹝2016﹞302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中央投资补助和单位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慈利县人民医院,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慈利县人民医院妇儿中心大楼消防工程
2.2 建设
2.4 工期要求:与人民医院妇儿中心大楼土建施工同步
2.5 质量要求:合格
2.6 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第80号令保修
2.7 招标范围:慈利县人民医院妇儿中心大楼消防工程,包括但不限于:消火栓系统、自动喷淋系统、火灾自动报警系统、消防设备电源监控系统、电气火灾监控系统、气体(含燃气)泄露报警系统、消防联系控制系统、消防排烟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消防卷帘、消防
2.8 标段划分:本项目不分标段
2.9 招标编号:HCHN2018-05-047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 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消防设施工程专业承包壹级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 项目负责人为机电工程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规定的最低配备标准,即至少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质量员1人;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5.1项要求。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其他资格要求:投标申请人及其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近二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
3.6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3.7 投标人不是失信被执行人,失信被执行人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法院网( 邮箱。招标人对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的澄清答疑采用在张家界市 网“工程建设→答疑(补充通知)”栏上发布,投标人自行查阅。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8年 06月11日10时00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6.1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拒收。
7.3 投标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