吉林省鸿翔农业集团鸿翔种业有限公司包衣机采购招标
招标编号:STZB-2018-43招标人:吉林省鸿翔农业集团鸿翔种业有限公司
资金来源:其它投资金额:76万元
招标项目编号:STZB-2018-43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吉林省鸿翔农业集团鸿翔种业有限公司包衣机采购项目,已由相关文件文件批准,招标人为吉林省鸿翔农业集团鸿翔种业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项
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名称:吉林省鸿翔农业集团鸿翔种业有限公司包衣机采购项目;
2.2招标内容:种/子包衣机;
2.4项目地点为:扶余市;
2.5计划供货安装日期为:自合同签订之后60日内供货、安装、调试完成;
2.6质量要求:符合及相关行业标准的合格产品;
3.1:资质条件:投标人必须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22条规定;
投标人必须为生产厂家或代理商,具有独立经营法人的企业或个体资格,具有近年检验合格的营业执照。
3.2:财务要求:投标企业应具有一定的流动资金。
3.3:业绩要求:近三年内无重大责任事故,经营业绩较好且近三年具有类似供货经验不少于一项,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协议书等材料
3.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钟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如果出现上述情况,相关供应商的报价均被拒绝。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7: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3.8:投标人在投标前要持《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到检察机关办理关于投标人单位、法定代表人及项目经理在参加投标活动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的《检察机关行贿
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开具的告知函日期应在2018年5月21日至2018年5月25日之间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请申请人于2018年05月21日至2018年05月25日,每日上午9时至11时,下午14时至16时(北京时间,下同,法定假日公休日休息),投标人持企业或个体营业执照副本(未
五证合一带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代理商需提供厂家授权委托书、企业法定代表人资格书和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法人身/份/证、投标单
位公章、法人章、检察-院开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申请书》,以上报名资料均须携带原件及复印件(两份),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报名并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800元,售后不退,过期不售。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1日09时00分。
5.2逾期送达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3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投标人不足三家时,招标人另行组织招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