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
建设规模:格尔木市新区集中供热二期工程具体范围为:北至开明路,南至南海路,西至西海西路,东至滨河路,规划供热总面积137.5万平方米。本次设计新建热源厂一座,安装2台14MW燃气热水锅炉,预留2台29MW燃气热水锅炉安装位置,供热面积44.67万平方米。敷设一级供热管网长度:2*6.5km(管道总长13km。管沟长6.5km),最不利环路长度:2*3.13km,最大管径d529*8,最小管径:d216*6。新建热力站3座。热力站最大供热面积15*104平方米,最小供热面积5*104平方米。
设计周期: 25日历天(设计服务周期等同于建设周期)
招标范围:招标内容为该项目的地勘、初步设计(含投资概算编制)及施工图设计和相关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服务:各阶段设计调整,常驻现场的设计代表,提供设计技术交底、解决施工中的设计技术问题及竣工验收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市政工程(热力工程)设计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近三年完成过一项及以上类似设计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登记证书》。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本次招标不接受最高人民法院等九部委联合下发的法[2016]285号文中所指的失信被执行人。(以信用中国查询截图为准,截图时间为:开标时间截止前20天内,网址:www.creditchina.gov.cn。)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不予补偿。
6.投标文件的递交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