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编号:WZ20180509-2109-5997-B1 2.项目内容:(重招)2018年胜利油田石化总厂制氢装置改造项目废热锅炉公开招标采购方案[18903041] 项目概况:项目已通过审批,资金已落实。 3.招标物资名称、数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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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 |
数量 |
计量单位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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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废热锅炉\Φ1000×8800~9000×20Q345R/15CrMoG |
1.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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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废热锅炉\Φ2140×4200~4400×20Q245R/20G |
1.00 |
台 |
包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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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交货期和地点:2018年8月25日 5.投标人的基本资格要求: 5.1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和履行合同的能力,依法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齐全的法人或三证齐全的其他组织。 5.2为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在近三年参加的其他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记录。 5.3具有所需物资供应能力及质量控制措施,近三年提供的产品在使用过程中未发生重大质量问题。 5.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财务状况和市场行为良好。没有处于被有权机关吊销营业执照、吊销资质、停业整顿、取消投标资格以及财产被接管、冻结或进入破产程序等。 5.5没有处于因违约、诚信等原因被中国石化停用交易资格的状态。 6.其他资格要求:1.该标的物为炼化硫磺回收装置用酸性气燃烧炉火管式废热锅炉和制氢装置中转化气蒸汽发生器 2.具备有效的特种设备(压力容器)A类设计、制造许可证,投标商必须具有B级以上锅炉设计制造许可资质 3.近3年内至少具有与标的物类似设备的业绩3套(附合同),且提供至少有一套连续运行3年以上的使用情况证明 4.投标商注册资金≥5000万元 5.只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投标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流通商和联合体投标 6.本次招标资格条件否决项以公开的公示为准 7.投标商书面承诺接受《物资供应处不合格物资处理及质量管理责任追究实施细则》【物供发〔2017〕27 号】相关内容约束,并在发生质量问题时按照该实施细则履行相关权利义务 。 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详细要求具体见招标文件。 9.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申请,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评标方法:综合评标法。 12.招标文件费用:招标文件费用1000.00元人民币,采用网上支付的方式购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13.招标文件售卖时间:2018年5月22日16:00时至2018年5月29日16:00时(北京时间,下同)。 16.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06月13日09:00时。 17.开标时间:2018年06月13日09:00时。 |
本次招标采取公开招标方式,招标公告将明确对潜在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发售招标文件的日期和地点、投标、开标等事宜。
上述发布时间内,在电力招标采购网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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