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门县S303线灾毁恢复重建等项目施工监理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石门县S303线灾毁恢复重建等项目施工监理已由石门县发展和改革局以石发改招【2018】21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门县公路管理局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招标人为石门县公路管理局。诚邀具备相应资格条件的监理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项目概况及招标范围
2.1建设
2.2建设规模:石门县S303线灾毁恢复重建等项目工程费用,工程监理服务费135.91万元。实行整体发包。具体为:S303线灾毁恢复重建工程,G241线、S303线大修工程,S303线田家溪大桥、破儿河桥危桥加固改造工程,G241线、S237线、S303线、S522线生命安全防护工程的监理服务(详细内容以招标人提供的工程量清单和施工图纸为准)。
2.3监理服务期:施工准备阶段监理服务期为1个月,施工阶段监理服务期为6个月,缺陷责任期为24个月。
2.4本次施工监理招标范围:石门县S303线灾毁恢复重建等项目的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缺陷责任期阶段监理及配合交、竣工验收的有关工作。
2.5本工程设置一级监理机构。
2.6本工程划分一个监理合同段。
-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凡具有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证书,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近五年(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60个月,下同)具有独立完成过一个及以上类似工程(类似业绩指:在同一合同段内主线长度≥6Km的二级及以上等级大修工程,并经交(竣)工验收合格)施工监理业绩的监理单位均可提出参加投标。
3.2湖南省以外行政区域登记注册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的投标人,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3拟委任的总监理工程师须在投标人处进行岗位登记,具有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
程监理工程师资格证书、路桥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并具有五年以上现场工程施工监
理经验,且未在其他项目任职。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不得同时对本项目提出投标申请。
3.5在“信用”网站( )中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员名单的投标人,不得参加投标。
3.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05月24日至2018年05月30日,每日上午09时00分至12时00分,下午15时00分至17时00分(北京时间,节假日休息)。在常德市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持下述资料原件报名:①单位介绍信、法定代表人二代身份证或授权委托书、委托代理人二代身份证;②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三证合一同样有效);③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④湖南省外企业还须提供外省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结果为准)或具有《省外工程建设中介服务企业入湘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⑤公告发布后项目所在或企业注册所在地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查询告知函。
注:以上资料均需提供原件和加盖单位公章的彩色复印件一套,在报名现场由招标代理机构工作人员进行初步审查,资料齐全,准予购买招标文件。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400 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2018年 06 月 15 日 14 时 30 分(北京时间),投标人应于当日 14 时 00 分至 14 时 30 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常德市第五开标室(常德市泓鑫桃林商业广场五楼)。
5.2逾期送达、不按本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采用邮寄等方式送达的投标文件,或投标人未按本项目招标公告第四款规定获取招标文件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5.3投标人应派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委托人持授权委托书和本人二代身份证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否则,招标人将视为自动弃权。
6.发布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电力招标采购网》发布。
7.
招 标
地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