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服务进行公开招标。项目招标编号为:CSIEZB180203056。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神华(北京)光伏科技研发有限公司拟从德国、中国台湾、中国苏州等地进口44MW生产线全套设备用于北京工厂,此次招标的项目是该条生产线所含的所有设备的内陆运输、仓储等物流服务(基于CIF Tianjin条款)。
2.2 项目范围(以下为预估货量,以实际发生货量进行服务和结算):
2.2.1设备预估进口货量在200个40尺货柜+100个框架(最高在3.6--4米之间)左右。
2.2.2该项目涉及设备总共大约分7--8批次进口,其中从德国进口大约6批次、从中国台湾进口1批次,从中国苏州进口1批次(保税区进口)。
2.2.3该项目涉及设备从德国、中国台湾、中国苏州进口的货量比例大约为7:2:1。
2.2.4有(或能调用)空气减震air-suspended的集装箱车。
2.3服务地点:
2.4项目内容
2.4.1集装箱在港口的仓储,由于需要按我司设备安装排序送货至北京工厂,因此不可避免会有集装箱的仓储。
2.4.2 设备临时仓储(其中仓库存储条件满足我方提出的真空精密设备的存储条件,仓库温度5-35℃,仓库入口高度大于4.5米,仓库顶棚高度大于5米,地面承重大于3吨,2018年底预计需要仓储面积合计3000平米,2019年3月之前仓储面积预计合计6000平米)。
2.4.3从天津港口或天津保税区到临时仓库,再从临时仓库到北京工厂的送货。
2.4.4该项目临时仓库及工厂卸货掏箱。
2.5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生产线所有设备进口卸货完毕,预计时间在36个月以内,以实际为准。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资格条件:
3.1.1 投标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3.1.2 企业注册资金不低于500万元人民币,注册成立时间不晚于2016年1月1日,能够提供近两年(2016--2017年或2015-2016年)的财务报表及审计报告,近两年(2016--2017年或2015-2016年)的年均营业额大于等于3000万元。
3.1.3 投标人自有或可以调动空气减震air-suspended集装箱车,需提供加盖投标人公章的行驶证复印件或合作协议。
3.1.4 投标人必须有装卸及搬运薄膜太阳能整线经验,项目单体规模大于40MW(2013~2017年至少一个业绩,需提供合同复印件关键页)。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4、招标文件的获取:
1)招标文件售价:每包人民币1000元/套,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2)购买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05月25日至2018年06月01日。上午8:30-11:30,下午13:30-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