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
以公开招标方式采购宕渣材料,本次材料采购计划使用资金为甲方支付的工程款。
二、项目概况、招标范围
1、项目概况:
本项目位于杭州大江东新城。起点位于河庄街道,与规划滨江二路相交,终于梅林大道,路线总长为13.268Km,其中K2+120~K3+600段为老路利用段,新建段总长11.788Km,老路段总长1.48Km,其中由我部承建的施工区间为K3+870/K13+268.308,全长9.398km。施工内容包含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综合管线工程、景观绿化工程、道路附属工程(交通设施工程、照明工程)等。本次招标供货范围为:K10+432.5至K11+151.00、 K12+963.832至K13+268.308两段。
2、招标范围:宕渣
物资名称 |
主要规格 |
数量 |
单位 |
计量方式 |
交货地点 |
宕渣 |
0-15㎝ 石料强度不小于15MPa,含泥量小于15% |
100000 |
M³ |
按照填筑压实后并经验收合格的实际方量结算 |
大江东产业集聚区新建河景路东段(冯楼村至梅林大道) |
采购数量:
注:以上招标数量,仅供参考。最终结算按照施工地段压实并经验收合格的实际量结算,若因投资计划、征地拆迁、设计变更等原因,使与招标材料实际供货数量与招标数量发生较大偏差时,投标人应予接受,并不得以此作为调价和索赔依据。投标报价在整个供货期内固定不变。
3、交货时间:预计2018年7月至上述两段路基填筑完工,以实际供货完成进度为准。按需方下达的供货计划分批交货,按经压实并验收合格的实际量结算。实际供货时间可能与交货期存在差异,中标人(供方)不得因此向采购人(需方)提出任何补偿要求。
4、交货地点
5、质量要求:宕渣质量要求需符合《城市道路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DBJ50/T-078-2016规定。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满足的条件:
3.1.1投标人为生产厂家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备合法经营条件、取得有效的生产资质证书,具备一定的生产能力、仓储能力、供货能力、垫资能力及售后服务能力等条件的。
3.1.2投标人为代理商的,必须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设立并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独立法人,企业注册资本金500万元(人民币)及以上。
3.1.2.1 技术指标必须满足第七章技术规范;
3.1.3业绩:投标人应具有类似工程、类似供货金额的供货业绩,应具有材料生产、供应的专业人员和组织货源的能力和经验;投标人还应在投标文件中提供近两年的工程供货业绩和相应的供货合同书(至少2份,加盖公章)。
3.1.4商业信誉: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无采取非法手段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违纪不良记录。
3.1.5招标人不接受联营体或联合体的投标;投标人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3.1.6财务状况:资产负债结构合理,具备一定的盈利能力;企业的现金流量正常,资金周转不存在困难。
3.1.7 投标人不存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禁止投标的情形。
3.1.8投标人应具有开具税务发票的能力。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6月13日上午10时(北京时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