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格预审公告(代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龙光路(古县路-光明西道)道路工程已由 廊坊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廊发改投资【2017】482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廊坊市市政设施管理处 ,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资格预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2.1.1建设
2.1.2规模:本项目道路全长1893米,规划红线宽40米,采用四块板断面型式,中间设4米宽中央绿化分隔带,两侧各7.5米宽机动车行车道,各3米宽绿化带,各4.5米宽机动车道,各3米宽人行便道。配套建设排水、路灯及附属设施工程。
2.1.3合同估算价:4981.301838万元;
2.1.4计划工期:计划开工日期:2018年7月1日 计划竣工日期:2019年5月10日,总工期: 314日历天。
2.2 招标范围: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标注的全部内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壹级及其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 市政公用工程 专业 壹 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30日8:30至2018年6月5日17:00 (北京时间)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本资格预审公告页面自行下载资格预审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本资格预审公告页面自行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资格预审被否决的,自行承担一切后果。
4.2本项目一律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发布澄清、补遗、答疑等文件,投标单位要随时登录查看。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资格预审申请书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2018年6月13日上午9 :30,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资格预审申请书,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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