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受上饶县人民医院委托,就其内科住院大楼电梯大修改造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项目名称:上饶县人民医院内科住院大楼电梯大修改造采购项目
二、项目编号:SRXZFCG-2018-019
三、采购内容:电梯大修改造1批,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见谈判文件,采购预算238812元。
四、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
五、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书面声明);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开标前连续6个月的纳税证明及社保证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2、具有年检合格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
3、具有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须在谈判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2-4项开标时提供原件。
六、报名的时间和
七、报名时须提供下列文件:
1、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2、特种设备(电梯)安装、维修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
2、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以上资质证明材料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验后归还),通过采购中心审查,方可报名领取谈判文件。
八、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所有响应文件应于2018年6月6日上午9:30(北京时间)之前递交到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逾期不予受理。
九、谈判时间和地点: 2018年6月7日上午9:30(北京时间)在上饶县举行谈判活动。
十、已报名的供应商,如不能参加谈判活动的,请在投标截止时间前1天以书面形式通知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否则不得再参加该项目的采购活动。
十一、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的通知(财库〔2011〕181号),供应商为小微企业且所投产品制造商也是小微企业,供应商及产品制造商均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以及企业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中小企业主管部门出具的中、小、微企业有效《认定证明》, 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6%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十二、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肆仟柒佰柒拾元整(¥4770元),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日期前将投标保证金汇入上饶县政府采购中心指定账户,在递交标书时未出具缴款凭证的供应商,视为无效投标。未中标者保证金在竞谈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签订合同后5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户名:上饶县,账号:202203090000056863,
十三、其他事项:
1、凡购买招标文件的投标人,必须就此采购项目的相关事宜详细咨询,否则参与投标即被视为已经充分了解了招标方的需求,中标后承担招标文件范围内的所有要求(投标前如有不明之处应向采购单位或我中心详细了解)。
2、现场踏勘:本项目不统一组织供应商进行现场踏勘。投标人若认为有必要,可与采购单位联系,自行对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内科住院大楼电梯大修改造安装现场进行踏勘,踏勘现场所发生的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十四、以上公告内容如有变动,将在江西省网、江西省网上公告并通知采购文件收受人。
十五、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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