隆回县滩头镇狮子小学教学楼工程建设项目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回县滩头镇狮子小学教学楼工程建设项目已由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审社【2018】15号文和隆发改[2018]28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性资金,招标人为隆回县滩头镇狮子小学,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隆回县滩头镇狮子小学教学楼工程建设项目。
2.2建设
2.3规 模: 新建教学楼一栋,建筑面积为1074.8平方米及配套设计等附属工程 ,项目总投资约212万元。(具体内容详见工程量清单及图纸)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年80号令承担保修任务。
2.7招标范围:工程施工,主要内容包括包含土建,装饰装修,水电、消防安装,水、电、燃气引入工程,附属工程等。(具体以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中的所包含的施工项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施工员具有施工员岗位资格证书;安全员具有安全员岗位资格证书和安全考核合格证书C证;投标人的关键岗位人员及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须提供由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出具的投标截止时间前近半年(2017年11月~2018年4月)期间任一连续三个月均可的养老保险证明;并附可查询途径(网址及密码)及劳动合同,且无在建工程。
3.4 投标人应按照和省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湘建建[2015]57号文《湖南省建设工程施工项目部和现场监理部关键岗位人员配备管理办法》规定配备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至少配备项目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1人;
3.5 经隆回县教育基建联席会议和隆回县住建局研究决定被纳入黑名单的建筑公司不能参加本次投标,如投标作废标处理。
3.6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综合评估法Ⅰ”,及执行邵建发【2013】118号文件规定。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
5.1投标保证金的金额为:人民币肆万元整,采取银行转账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保证金的托管账户:投标人在邵阳市 网( /)、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通过网络下载的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投标人在以上规定的时间内进行会员注册,开通下载功能并在网上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逾期不予办理且招标人拒绝接收其投标文件。)
6.2招标文件售价400元/套,图纸等其他资料400元/套,售后不退,文件资料费在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澄清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等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邵阳市 网、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6.4 投标人应自行在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 /)和邵阳市 网上下载/获取招标文件的澄清答疑等相关招标资料,恕不另行通知。投标人应及时关注网上相关招标信息,如有遗漏(包括但不限于文件未下载或下载不完整)招标人概不负责,所造成的投标失败或损失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7.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2018年 6月 20 日 13时 00 分,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人(为拟任本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须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有效身份证明;授权委托人须向招标人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建造师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准时参加;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huna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