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绿色低碳水电铝加工一体化鹤庆项目动力电缆采购(一至五标段)进行公开招标,欢迎潜在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绿色低碳水电铝加工一体化鹤庆项目动力电缆采购(一至五标段)(招标编号:0848-1840HW116190/01-05)。
2.2项目概况:绿色低碳水电铝加工一体化鹤庆项目厂址位于云南省鹤庆县以南约38km的西邑镇。
2.3标段划分:本项目共分为五个标段。
2.4招标范围:依据招标人提供的电缆技术指标及数量要求等进行供货,包含所需电缆的制造、检验、包装、运输,直至达到合同约定的要求。详见第五章“货物需求及技术要求”。
一标段暂估总价:450万元;
二标段暂估总价:420万元;
三标段暂估总价:180万元;
四标段暂估总价:180万元;
五标段暂估总价:140万元;
2.5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20个日历日项目现场车板交货。
2.6交货地点:
2.7质量要求:达到国家及行业相关要求,满足设计文件要求,质量合格,一次性验收合格。
2.8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资格要求:投标人应为经国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制造商,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参加投标。
3.2财务要求:投标人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提供2014-2016每年的财务报表(若成立时间不足三年的,则提供已有报表)。
3.3业绩要求:投标人2014年至今须具备不少于3个与本项目类似的供货业绩(证明材料为有效合同复印件)。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当前未因不良行为记录被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近三年无重大违法记录;根据《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及《关于在招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文件精神,投标人当前应未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
3.5投标人应提供检察机关开具的企业、法定代表人《查询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
3.6投标人所投标的货物须具有符合本此招标范围的《中国国家强制性产品认证CCC》证书,且须提供制造商的《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3.7如果投标货物实行经营许可证制度,应具有相应的经营许可证。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5月31日至2018年6月6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09时至11时30分,下午13时30分至17时(北京时间,下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