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建设规模:19台2.5MW风机。
计划工期:
2018年7月10日至2018年10月25日,108日历天。
二、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包括(但不仅限于):19台风电机组及塔筒(含钢塔筒段、线缆等)的卸车、保管、安装、调试,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三、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 投标人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的施工资质条件,非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投标人应经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注册,并由建设主管部门审批出具承包工程许可证。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电力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特种工程专业承包资质,近5年必须具有2 个及以上风电场风机吊装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1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机电专业壹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 本),且在合同实施阶段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经理职务,并具有从事类似项目管理工作经历并5年担任1个及以上类似业绩的项目经理。
3.3企业信誉:投标人需具有良好的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出现法定解散事由或者处于歇业、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
3.4 近6个月内,在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中,因出现重大质量或违约等问题被通报并停止或暂停授标的,本标段不予授标。
3.5 投标人不得存在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情形,具体认定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全国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jzsc.mohurd.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6投标人不得存在安全生产领域失信行为,具体认定以国家安全监管总局(www.chinasafety.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7投标人不得有行贿记录,具体认定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http://www.spp.gov.cn/)网站检索结果为准。
3.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9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开标后由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的资质进行审查,资格条件没有达到招标文件规定要求,评标委员会将否决其投标。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5.1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及地点: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2日10时整(如有变化,另行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