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都区瞿昙寺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项目编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乐都区瞿昙寺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已由海东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东发改社会【2016】803号(文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乐都区文化旅游体育局,现委托四川良友建设咨询 代理本项目招标事宜。资金来源财政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工程类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1)项目
(2)招标内容总建筑规模:主要建设消防道2.35千米,城墙护栏960米,公共场所6个360平方米,业务用房33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消防系统、讲解系统、标识标牌等。
2.2 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标段编
标段名称:乐都区瞿昙寺文物保护利用设施建设项目
发包内容:主要建设消防道2.35千米,城墙护栏960米,公共场所6个360平方米,业务用房330平方米及附属设施,消防系统、讲解系统、标识标牌等。
计划工期:2018年6月30日至2018年12月30日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三级](含)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二级](含)以上。
其他要求:(1)企业注册地不在青海省辖区内的还需提供有效的进青备案证明复印件;(2)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3)企业近三年来承接且已竣工验收合格的类似项目业绩证明材料复印件;(4)检察机关开具的有效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复印件;(5)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未被人民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具体以信用网站或各省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查询信息网络打印件为准。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1个标段进行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9日,每日上午9:00到12:00(北京时间,下同)下午14:30到17:00,在西宁市城西区胜利路一号招银大厦七楼,持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50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申请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274日 0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或未送达至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招标公告发布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下列媒介同时发布:
■ 青海省招标投标网(qhzbtb.qhwszwdt.gov.cn)
■ ( )
■ ( )
7、
招标
联系地
联 系
联系
代理机构:四川良友建设咨询
联系地
联 系
联系
2018年6月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