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干县]新干县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第二次A包
核心提示:依据新干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法正项目管理集团受新干县房地产管理局委托,就“新干县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第二次”
依据新干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备案,法正项目管理集团受新干县房地产管理局委托,就“新干县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采购第二次”项目编号:[法正政采[2018]04号]采购项目以电子化公开招标方式组织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人:新干县房地产管理局
二、项目编号:法正政采字[2018]04号
三、采购项目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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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务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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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技术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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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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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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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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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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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包金额(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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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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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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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工厂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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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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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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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层:约47716.5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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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元/㎡/月(不含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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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576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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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257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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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460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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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约24826.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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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90元/㎡/月(不含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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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8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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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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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家山保障房小区及二玻保障房小区物业管理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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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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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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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170423.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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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45元/㎡/月(不含商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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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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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202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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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合同签订后暂定为三年,采购预算为一年服务费,各投标人按一年服务费进行报价(不含商铺报价);可选择包投标,禁止分包、转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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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投标人的资格条件:
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资格条件,并提供以下资格证明文件:
1.提供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原件或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原件;
2.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提供2017年至今任一段时间内的缴纳税收证明资料(纳税凭证原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缴税收的证明原件;
(2)提供2017年至今任一段时间内的缴纳社会保险证明资料(缴费凭证原件),或者法定征收机关出具的无欠税的证明原件;
3. 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如是法定代表人参加须提供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开标前近六个月任意一个月的财务报表(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或2017年度财务审计报告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基本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 提供近三年内(成立不足三年的,按其成立时间起算)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函原件;
6. 投标人被“信用”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人或者代理机构在评标时进行网上查询,查询截止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
7. 特定资格条件:拟派出的主要管理人员必须具备物业管理经理证书或物业管理岗位证书。
8.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特别提醒:以上所有资格条件证明文件除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外,还须另外准备一套在开标现场单独递交;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开标时将展示资格条件中的1、3、5、7项的原件及保证金缴纳凭证原件。
五、招标文件获取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江西省公共资源门户网站注册并办理CA数字证书与电子签章的投标人(详见/ );
六、 投标费用:
1.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本次投标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投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A包人民币 10000 元整;B包人民币18000元整;投标保证金必须在开标前一天17:00前到账且须从投标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所在地本单位基本账户(不含企业或办事处)转入新点系统虚拟账户。投标保证金进账须注明“法正政采字[2018]04号-A包/B包”投标保证金字样,以便查对核实,否则后果自负。采取电子系统缴纳方式,具体如下:
投标人应自行考虑其投标保证金出账时间,请各投标人以转账方式从企业开户银行的基本账户提交到进入江西省网(
地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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