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康区]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残疾人联合会南康区残联阳光家园计划项目(项目编号:NKHY2018-NK-C043-1)的竞争性磋商公告
核心提示:依据赣州市南康区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康采招(2018)275号计划,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受赣州市南康区残疾人联合会的委托,对南
依据赣州市南康区采购办公室下达的康采招(2018)275号计划,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受赣州市南康区残疾人联合会的委托,对南康区残联阳光家园计划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现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响应供应商前来响应。
(一)项目编号:NKHY2018-NK-C043-1
(二)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三)采购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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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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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人数(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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补贴标准(元/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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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服务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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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补贴标准(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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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康区残联阳光家园计划项目(居家托养服务)(只允许国内供应商参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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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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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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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社区(村) 为依托,以社会组织、志愿服务人员、家庭邻里等为载体,采取派人包户、定期上门、临时陪护等多种形式为居住在家的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提供多样化家庭生活照料,康复护理、精神慰藉等上门服务,服务对象100人。按照《赣州市阳光家园计划--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托养服务实施方案》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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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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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磋商方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响应。开启结束后,磋商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各响应供应商就采购项目中技术参数、售后服务以及合同草案条款等分别进行磋商,磋商小组在磋商结束后,要求符合条件的所有参加磋商的响应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提出最终报价(二次报价)。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在没有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不得高于一次报价;在修正参数的前提下,最终报价(二次报价)可高于一次报价。磋商顺序由现场抽签决定。最终报价(二次报价)采用固定报价,即补贴标准为1500元/人,否则视为无效响应。
(五)采购项目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小、微企业(含监狱和戒毒企业、残疾人企业);限制国外供应商;具体详见磋商文件。
(六)响应供应商资格要求:
响应供应商应首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基本条件,同时符合根据该项目特点设置的特定资格条件。
(1)基本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2)特定资格条件
1、响应供应商须在民政部门登记成立的各级各类残疾人托养服务机构(包含寄宿机构和日间照料机构)、福利机构和能够为智力、精神、重度残疾人提供居家托养服务的残疾人托养机构和社会组织,且经市县残联确认近三年内正在开展残疾人托养服务。
(七)磋商文件公告期限:自磋商公告发布之日(2018年06月02日)起五个工作日。
(八)磋商文件的购买:2018年06月04日至2018年06月08日(工作日内)08∶30——12∶00,14∶30——17∶30,在赣州市南康区环宇招标代理购买,磋商文件工本费200元/本,文件售后不退。
(九)响应截止时间和磋商时间:2018年06月20日09:30(北京时间),磋商逾期或不符合规定的磋商响应文件恕不接受。签到时应主动出示身份证明原件。(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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