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丰县残疾人联合会托养中心综合楼电梯(招标编号: 中心-YF2018-023)第二次询价采购招标公告
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宜丰县残疾人联合会的委托,根据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采购方式,就宜丰县残疾人联合会托养中心综合楼电梯进行第二次询价采购,欢迎各公司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 中心-YF2018-023
2、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
序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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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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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参数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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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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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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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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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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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联合会托养中心综合楼电梯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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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本招标文件采购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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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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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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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的;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所投产品制造商应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 级许可;
(9)响应供应商具有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 级或以上资质。
(10)为了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项目;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8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8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提供信用(/)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警示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
⑤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18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报名截止时间前,保证金须到账);
⑧具有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 级许可;
⑨省级或以上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电梯)》B 级或以上资质;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在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质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竞标人如需进行现场勘查,请于项目公示期内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察,竞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确保并负责随行人员安全。
现场勘查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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