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招标公告(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招标工程项目编号:HT-2018-12JL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泊头市运河景观带绿茵停车场建设项目已经批准建设,并已在泊头市招投标管理办公室登记备案,招标人为泊头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建设资金为财政投资,项目出资比例财政投资100%。项目已具备工程监理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泊头市运河景观带绿茵停车场建设项目
2.2工程规模:项目占地面积约37.12亩,主要建设内容包括管理用房、成品警卫室、自行车棚、消防水池、场区铺装、绿化、亮化、给水、排水及其它配套设施。
2.3工程建设 其中:除绿化以外的其它工程于2018年8月25日前达到验收标准。绿化养护期两年,其他单位工程质保期两年)
2.5资金来源:财政投资
2.6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监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工程对投标申请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3.2凡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和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监理资质等级证书,总监必须具有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和市政公用工程专业的全国注册监理执业证书。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或“河北省 服务平台( /)”,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时间:2018年6月1日8时30分至2018年6月8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
4.3招标文件提交疑问或异议截止时间:2018年6月11日17时30分,发送至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超期视为无异议。
4.4招标文件售价:500元/份,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现金,否则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提交截止时间及
6、开标时间和地点
时 间:2018年6月26日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 点:泊头市 第一开标室(泊头市裕华西路原三井集团办公楼6楼)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内容,非正式会员请联系办理会员入网注册事宜。成为正式会员后方可下载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等!为保证您能够顺利投标,具体要求及购买标书操作流程按公告详细内容为准,以招标业主的解答为准本。
h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