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为招标人2018年至2019年度3号机组生产运行所产生的粉煤灰销售及处置,以20万吨预估产量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共选取2个中标候选人,其中授予第一中标候选人预估产量的60%(即12万吨),授予第二中标候选人预估产量的40%(即8万吨)。合同有效期1年(计划从2018年8月1日至2019年7月31日),在合同有效期内,中标人负责招标人3号机组生产运行所产生的粉煤灰销售及处置,要求中标人必须每天24小时随时用符合招标人工作要求、密封良好的罐车在粉煤灰库将招标人3号机组每天产生的粉煤灰及时外运处置
具体情况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二、投标人资质要求:
2.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如下通用资格要求:
2.1投标人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企业法人或其它组织。
2.2投标人须具备粉煤灰的营销及处置能力,并在人员、设备、资金、运输等方面具有保障如期处置等承担招标项目的能力。
2.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接管和冻结。
2.4近三年内,在合同履行、服务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2.5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
2.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7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招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合格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须满足相应招标设备的专用资质业绩要求,各类设备专用资质业绩要求事项及其数据、状态见附件“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投标人(制造商)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供货业绩:近3年(2015-2018)至少1项粉煤灰经营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资质要求:相关粉煤灰经营资质
投标人(代理商)专用资质业绩要求:
供货业绩:近3年(2015-2018)至少1项粉煤灰经营业绩(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资质要求:相关粉煤灰经营资质
三、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3.1招标文件发售时间:北京时间2018年6月4日至2018年6月19日。开标之前都可以下载标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