备案盖章
于田县2017年第三批农村安保工程招标公告
(HTYT2018025)
1.招标条件:
于田县2017年第三批农村安保工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批准建设,批准文号新交农路〔2017〕43号,并已列入年度计划,资金来源为:交通厅专项资金。项目业主为于田县交通运输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及监理进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区内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施工标为五个合同段,监理标一个合同段,为施工1-5合同段施工及保修期进行的全过程监理。
2.2项目计划工期为:2018年7月1日开工,2018年10月30日交工,总工期122天。
合同段
|
项目名称
|
长度(km)
|
性质
|
工程内容
|
工程所在地
|
第一合同段
|
于田县X668线路改造
|
总长21.41km
|
线路改造
|
路面修补、桥涵及交通安全设施工程等
|
G315线—于田监狱
|
第二合同段
|
于田县X679线路改造
|
总长14km
|
线路改造
|
G315线—希吾勒
|
|
第三合同段
|
于田县X669、X678线路改造
|
总长81.4km
|
线路改造
|
先拜巴扎—兰干、县城—阿热勒
|
|
第四合同段
|
于田县X673、X670线路改造
|
总长41.41km
|
线路改造
|
县城—阿日希—兰干、G315线—英巴格
|
|
第五合同段
|
于田县X667、X677、X689线路改造
|
总长43.76km
|
线路改造
|
G315线—拉依苏、G315线—斯也克、喀尔克—兰干
|
2.3本次招标项目主要工程数量以施工图纸及施工招标文件清单所列数量为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标段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以上或者同时具备公路路基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和公路路面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且已录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的企业,并在有效期内的。具有类似工程施工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监理投标人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含丙级)资质,且已录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且在有效期内的企业,并在有效期内的。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3.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对同一标段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5 有以下情况的施工单位不得参加此次投标:
(1)因公路施工拖欠农民工工资、机械台班费合材料款等债务问题,曾被各级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和保全的;
(2)被列入自治区交通运输厅或和田地区交通运输局黑名单或限制投标的单位。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请于2018年6月5日至2018年6月11日(每周一至周五)上午10:00时至 14:00时,下午16:00时至20:00时 (北京时间,下同),施工报名单位须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必须公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提供已录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的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原件,行贿档案查询原件;监理报名单位需携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或授权委托书(必须公证)、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企业资质证书(副本)原件、营业执照原件、提供已录入新疆交通运输厅公路建设从业单位名录的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原件。并附带以上证书的彩色复印件1套(加盖本企业公章)及单位介绍信到于田县报名,相关证件必须齐全,报名后到新疆诚誉工程项目管理(和田市古江南路24号和田景苑公务员小区1号楼1单元1703室)购买招标文件。
4.2每个施工合同段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000.00元,图纸每套售价¥2000.00元,参考资料册每套售价¥500.00元,每个合同段监理招标文件每套收成本费¥10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投标人自行勘察现场。如投标人勘查现场时有不明事项,请与于田县交通运输局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