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
规模:项目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已落实。92#汽油,估算数量800吨;0#柴油,估算数量18500吨;-35#柴油,估算数量19800吨;三种油品不分包,具体详见招标文件。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 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伊敏露天矿等单位汽油、柴油采购。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 华能伊敏煤电有限责任公司伊敏露天矿等单位汽油、柴油采购)的投标人资质等级要求:
1.投标人应是响应招标、参加投标竞争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法人,并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参与本次投标的单位必须为一般纳税人(16%增值税发票),经营范围应涵盖本次招标标的物;
3.代理商(经销商)投标的必须取得生产厂家出具的代理(经销)授权委托书,否则该投标人的投标将被拒绝。同一种品牌同一种型号的产品只能有一家代理商参加投标,同时具备条件的,以先报名者为准;如生产厂家和其授权的代理商一同参加投标,只接受生产厂家报名;
4.参与本次投标的单位提供汽、柴油近三年(2015、2016、2017年)销售业绩,每年的销售业绩不低于30万吨;
5.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同时提供近三年经审计的年度财务决算报表;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均按投标资格无效认定,不能作为其他投标人的分包人同时参加投标;
7.投标人所提供的资质文件、合同业绩等相关文件必须真实有效,否则取消中标资格;
8.未有国家、行业、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及其下属公司的不良记录;
9.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18年6月5日9:00起至2018年6月11日17:00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