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同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街津山风电场一期(99MW)风电机组检修维护项目外委【重新招标】招标公告
受黑龙江发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委托,就华能同江风力发电有限公司街津山风电场一期(99MW)风电机组外委检修维护项目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1.项目概况:
1.1工程地址:同江市街津口赫哲族乡。
1.2工程规模:街津山风电场一期建有66台1.5MW华锐风机。
1.3计划工期:检修维护一年。
2.招标范围:
序号 |
采购清单描述 |
数量 |
单位 |
1 |
华锐SL1500型风机年度定检维护 |
66 |
台 |
2 |
华锐SL1500型风机日常与定期维护、巡检、保洁、消缺、抢修、临修、隐患排查 |
66 |
台 |
3 |
协助大部件更换 |
66 |
台 |
2.1本项目涉及的内容主要是街津山风电场66台华锐SL1500型风机外委运维服务。
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的记载为准。
3.资金来源:
企业自筹。
4.投标人资质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 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中国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鉴定部门认定的因其服务引起的重大质量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5.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二)专用条件
1. 投标人应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建筑机电安装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或具有风机生产或检修维护或技术服务等经营范围或电力行业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许可类别和等级:承修四级或承试四级及以上资质);
2. 投标人近两年(2016年1月至今,以合同签订之日为准)须具有33台(含)或5万千瓦(含)风电场以上华锐SL1500风力发电机组维护业绩,提供用户反馈证明(联系人、联系方式)、合同复印件(含首页、供货范围页、盖章签字页),否则视为无效业绩;
3. 项目经理应具有五年华锐风机设备检修维护管理经验和业绩;
5.报名要求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5.1有意向的申请人可从2018年 6 月 5 日9:00起至2018年 6 月 10 日17:00止,登陆平台电子招投标模块上传投标报名文件(含报名表、企业营业执照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扫描件、授权代理人身份证扫描件、资质证书扫描件、业绩合同扫描件及相关证明材料的扫描件);经招标代理机构审核合格后,投标人购买并下载招标文件。报名时,须详细填写报名信息,并阅读注意事项,点击提交审批后。请耐心等待报名管理员审核,审核结果通过短信形式通知,投标人亦可登录系统自行查看报名结果(操作菜单:报名管理-->报名结果查看)。
5.5.招标文件费:800元/套。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联系人:陈思阳
手 机:13521211587
邮 箱:71345064@qq.com资质文件发至此邮箱,(注:邮件标题为:项目名称+单位名称)
上述发布时间内,电力招标采购网 www.dlztb.com网站注册查看本招标公告并填写购买招标文件登记表(加盖投标人公章,见招标公告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