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编号:2017GNCZ2621
2、项目名称:庐江县白石天河支流金牛河、牛首河、小南河治理工程施工Ⅴ标段(小南河治理)
3、项目地点:
4、项目单位:
5、项目概况:本次实施的小南河水环境治理工程为环巢湖生态修复三期项目中的庐江县白石天河支流金牛河、牛首河、小南河治理工程的子项目,小南河治理范围自白石天河河口~杭埠河河口,河长约14.75km。小南河治理理念以水环境治理为主,通过建设一体化污水处理站治理点源污染,通过建设塘堰湿地治理面源污染,通过河道底泥原位修复解决河道内源污染问题,并对河道沿线局部节点进行涵养林补植、覆绿。本期建设内容包括:塘堰湿地约29.07万m2,底泥原位修复约43.9万m3,涵养林面积约1.84万m2。
6、资金来源:其它
7、项目概算:7000万元
8、项目类别:工程施工
9、标段(包别)划分:
本项目共1个标段
二、投标人资格
1、投标人:具有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
2、投标人业绩要求:须满足(1)或(2)的条件要求
(1)须同时满足以下①和②的要求
①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为15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治理施工(污水处理治理或河流综合治理或水环境治理或湖泊治理施工等)业绩;
②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为300万元及以上的河道(或湖泊)水环境污泥(或底泥)修复治理施工业绩。
说明:以上①和②要求的投标人业绩,不限制在一个业绩中体现。
(2)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为1000万元及以上水环境类河流治理或水环境类湖泊治理施工业绩,且该业绩中含有污泥或底泥修复治理技术。
3、项目经理: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
4、项目经理业绩要求:自2013年1月1日以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港澳台地区),具有单个合同金额为500万元及以上的污水治理施工(污水处理治理或河流综合治理或水环境治理或湖泊治理施工等)业绩。
5、投标人须符合下列情形之一:
(1)开标日前两年内未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或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未满10分的。
(2)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0分(含10分)到15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6个月。
(3)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15分(含15分)到20分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12个月。
(4)最近一次被合肥市及其所辖县(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记不良行为记录累计记分达20分(含20分)及以上且公布日距开标日超过24个月。
6、投标人存在以下不良信用记录情形之一的,不得推荐为中标候选人,不得确定为中标人:
(1)投标人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的。
(2)投标人或其法定代表人或拟派项目经理(项目负责人)被人民检察院列入行贿犯罪档案的。
(3)投标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的。
(4)投标人被税务部门列入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报名及招标文件发售办法
1、报名时间:2018年06月07日上午09:00至2018年06月21日下午17:30
2、招标文件价格:每套人民币400元整,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