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意向且具备条件的单位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二、项目名称及项目概况
2.1项目名称:宝丰县民族宗教局关于宝丰县张八桥镇苗李村节水灌溉工程
2.2项目编号:BFZC2018-BG-05
2.3项目地点:
2.4项目预算资金1056611.38元
2.5项目概况:
宝丰县张八桥镇苗李村地处宝丰县西部,为更好利用土地,整理土地,特申请上级资金用于长八桥镇苗李村节水灌溉实施,建设低压灌溉面积224亩。共新打配机井2眼,铺设90PVC--U管道1830M,新建井房2座,新安装50KVA变压器2台。
2.6项目工期:3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合格。
2.8招标范围: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招标人发包的所有内容
2.9标段划分:本次招标共分一个标段。
三、投标企业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下列资格条件
(1)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后的有效营业执照);
(2)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及安全生产许可证;
(3)拟任项目经理须具有相关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不含临时),无在建工程(需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技术负责人应具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提供职称网查询途径及查询页面)。
(4)项目经理及专职安全员应具有水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有效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
(5)具有近三年项目类似业绩(须提供业绩合同及网上中标公示查询页面);
(6)投标人须提供参加投标的所有人员2017年1月以来本单位为其缴纳的养老金证明;
(7)企业所在地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8)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9)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被按废标处理。
四、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报名招标文件下载时间:2018年6月7日0时0分整至 2018年6月13日23时59分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