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投标人资格条件变更为: 1、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不含香港、澳门、台湾)注册,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 投标人具有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甲级资质(放射防护类,放射防护类含:1)、核电站、大型辐照装置和中、高能加速器;2)、核燃料循环;3)、核技术工业应用。三者有其一即可)证书; 3、投标人具有近3年内(自投标文件截止日起倒算)两个及以上核电厂或其他核设施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或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的业绩; 4、投标人需建立并可有效实施的质量管理体系; 5、投标人银行资信记录、财务状况良好,不得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情形,具有近3年(自投标文件截止日起倒算)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如2017年报表未出,可提供2014-2016的3年财务报表),若无近3年的会计师事务所审计报告,请提供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及附注;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情况。 二、标书发售截止时间推迟至2018年06月14日17:00:00,截标时间推迟至2018年07月4日9:00:00。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cp.c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