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秀水公园橡胶坝修复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设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秀水公园橡胶坝修复工程勘察设计(项目名称)已由 平山县行政审批局 (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机关名称)以 平行审招标核【2018】26号 (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建设资金来自 地方政府债券资金 (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平山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项目建设
招标范围:秀水公园橡胶坝修复工程勘察、方案设计、初步设计及概算、施工图设计及预算、后续相关服务等内容
最高限价:86.0148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同时具备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含)或水利行业(河道)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和工程勘察乙级(含)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力, / 业绩,并在人员方面具有相应的设计能力。
3.2 本次招标 不接受 (接受或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 。
4.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
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 不给予 (给予或不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 / 。
5. 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 年 6 月 8 日 9 时至 2018 年 6 月 14 日 17
时(北京时间,下同),在平山县 二楼服务大厅领取招标文件。
5.2潜在投标人应提前在河北省 平台进行注册并在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填写投标信息,报名现场进行确认,未注册的潜在投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报名。进行报名现场确认时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三证合一无需提供)、资质证书、开户许可证(基本账户)、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适用)、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委托代理人适用)、被授权人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2018年1月至2018年4月)、设计负责人及勘察负责人工程师证书及养老保险缴纳证明材料(2018年1月至2018年4月)、以上资料查验原件,留存盖章的复印件两套,资料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概不受理。
5.3招标文件发售 技术资料押金 / 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6. 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 年 7 月
3 日 9 时 00 分,
6.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将予以拒收。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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