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2×660MW机组新建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为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2×660MW机组新建工程沟道盖板材料采购,项目编号:BZHW-[2018]111,兵团发展改革委以兵发改能源发[2014]307号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企业自筹,采购人为能源建设集团湖南火电建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2、项目地点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
2.2招标范围: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红星发电厂沟道盖板采购,具体供货范围详见本招标文件附图。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露出地面沟道盖板工厂化制作、logo方案设计,监造、标识及包装、运输等,并提供承压试验报告,具体要求详见技术规范。
沟道净宽800mm及以上的盖板采用50mm厚,800mm以下的盖板采用40厚。具体数量以附图为准。
2.3标段划分:本次招标范围划分为1个标段。
3.供应商资质要求:
3.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3.2具有近三年(2015年1月1日-2017年12月31日)类似工程业绩不少于3项,其中至少有一项与本电厂同类型同规模的获得优质工程奖的电厂沟道盖板工厂化制作和供货业绩。
3.3投标人应是具备履行民事责任能力的制造企业,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沟道盖板工程化制作和相关服务的专业制造商,不接受国内制造厂代理商投标;
3.4投标人在专业技术、设备设施、加工设备、设计、制造、生产能力、人员组织、业绩经验、质量控制、经营管理、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资格和能力;
3.5投标人应具有完善的质量、职业健康安全与环境管理体系,且具有行业规定完成本标段所需的其它资格条件,无质监局发布的不合格产品通报;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事件;
3.7投标人及其分包商在近5年内必须不曾在任何合同中有违约或属投标人及其分包商的原因而被终止合同;
3.8投标人没有有关部门所界定的腐败或欺诈行为;
3.9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以上)投标人不得同时投标;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不得同时投标;
3.10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11需提供出厂合格证及检验报告等相关质量证明文件。
4.投标报名
4.1报名截止时间:2018年6月13日19时30分(北京时间);
4.2投标报名地点: 新疆乌鲁木齐市新民路200号创天大厦六楼。
5.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
5.1领取时间:2018年6月11日至2018年6月13日。
6.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6月14日10时30分(北京时间),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xj.ce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