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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江市桦树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日期:2018-06-10     浏览:0    
核心提示:临江市桦树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招标公告一.招标条件本招标项目临江市桦树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已由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
  临江市桦树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临江市桦树镇污水处理厂工程项目已由临江市发展和改革局以临发改审批字【2017】4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临江市幸福基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和申请国家补助,出资比例为6:4,招标人为临江市幸福基业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临江市桦树镇。
2.2 工程规模:该工程占地面积2.55公顷。
2.3 招标范围:
一标段施工为项目全部内容的施工;
二标段监理为项目全部内容的监理。
2.4 标段划分及内容:
一标段(施工):经审查合格的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内的全部内容。
二标段(监理):针对本项目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及工程竣工验收阶段、竣工资料整理及备案阶段、竣工结算和决算以及保修期阶段提供全过程监理服务;
2.5 一标段施工工期:2018.7.10-2019.12.30
二标段监理服务期:监理合同生效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结束为止。
2.6 质量标准: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及相关标准的合格工程。
三.申请人资格要求
3.1 施工申请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出的项目经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
监理申请人须具备市政专业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监理能力。拟派出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市政公用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证,且无在监工程;
3.2 投标人近三年(2015-2017年)具有至少一项与本项目规模、内容类似的工程业绩;
3.3 近三年财务状况良好,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
3.4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 拒绝列入政府取消投标资格记录期间的企业或个人投标;
3.6 外埠入吉建筑业企业应按照吉建管〔2015〕50号、吉建管[2016]1号、吉建办[2017]57号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方可参加投标文件办理企业信息登记;
3.7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前两款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8 招投标过程中,投标人所提供的所有证件均需在有效期内且注册单位名称与投标人的名称一致,如企业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供主管部门出具的变更证明材料,否则不接受其投标人参与本次招标项目的投标。
3.9本工程招投标活动的每个环节,被授权人必须出示身份证原件,且每个投标人仅能派出1人作为本项目的被授权人,整个招投标过程不得随意更换被授权人。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8日至2018年6月14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8:30至16:00备注:凡有意参与投标的潜在投标人,须在电力招标采购网(本网站为经营性收费网站,网

址:www.dlztb.com)注册、缴纳平台使用费后,查看详细的招标公告、报名表格项目附件

和部分项目招标文件等。
联系人:马工
电话:010-51957412
手机:17746587250.18701298819.
邮箱地址:1051008819@qq.com
相关附件:附件1.公告.docx
                 附件2.申请登记表.docx
在线qq:1051008819(添加备注:单位名称+联系人+手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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