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1#及2#高炉环境除尘、炼钢环境除尘、烧结余热发电项目桩基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资金来源: 其他
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1#及2#高炉环境除尘、炼钢环境除尘、烧结余热发电项目桩基工程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 1#及2#高炉环境除尘、炼钢环境除尘、烧结余热发电项目桩基工程已由 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冀发改产业备字[2017]51号 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自自筹 ,出资比例为 100% ,招标人为 河钢乐亭钢铁有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
2.1.1项目名称: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1#及2#高炉环境除尘、炼钢环境除尘、烧结余热发电项目桩基工程
2.1.2建设地点:河北省唐山市乐亭经济开发区
2.1.3资金来源:自筹
2.1.4质量标准:合格
2.1.5工期:详见招标文件
2.2招标范围和标段划分
河钢产业升级及宣钢产能转移项目1#及2#高炉环境除尘、炼钢环境除尘、烧结余热发电项目桩基工程施工, 标段划分为一个标段,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有地基与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2项目经理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且自2014年1月1日至今具有类似冶金行业桩基工程业绩。 3.3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或不分标段的同一项目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18-06-11 至 2018-06-15 ,每日上午 9:00时至 11:30 时,下午 14:00 时至 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
项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