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县文化路市政道路工程排水顶管项目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道县文化路市政道路工程排水顶管项目已由道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道发改许准字【2018】 44号文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源财政资金。招标人为道县濂溪山庄管理委员会 ,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道县文化路市政道路工程排水顶管项目;
2.2建设
2.4工期要求:200天(日历天);
2.5质量要求:达到合格工程验收标准;
2.6招标内容及范围:包括不同管径钢筋砼顶管及工作井和检查井等内容,项目总长度约1300米;其中直径1米Ⅲ级管长度约600m、直径1.5米Ⅲ级管长度约200m、直径1.8米Ⅲ级管长度约240m、直径2米Ⅲ级管长度约130m,顶管工作井9座、接收井7座以及钢筋砼检查井16座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施工设计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2.7保修要求:按国务院2000年第279号令要求保修;
2.8标段划分:按一个标段。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须按照湘建建【2015】190号文件要求办理省外入湘企业基本情况登记(以“湖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网”查询为准)或具有入湘施工登记证(处于有效期内);
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
3.3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工程(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4拟任本项目的技术负责人须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类相关专业中级(含中级)及以上职称,且无在建项目;
3.5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数量不得低于湘建建[2015]57号文件规定,即项目负责人1人、技术负责人1人、施工员1人、安全员 1人、质量员 1人,安全员必须取得C类安全考核合格证,中标单位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全部人员必须全部到岗到位,否则招标人可以要求投标人支付违约金和解除合同并要求投标人承担由此带来的损失;
3.6拟任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注册证书或岗位证书与投标单位必须一致),并提供2017年11月起连续6个月的劳动保障部门出具的社保证明(需提供由投标单位购买的劳动保障部门的养老保险证明,并提供养老保险金查询网址、户名和密码,如无法查询或查询不是投标单位在职员工的或同名同姓重复参保的,一律做废标处理),且不得同时在二个及二个以上的建设工程项目中任职(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查询无押证);
3.7省外企业关键岗位人员如持有外省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岗位资格证书,应提供由省级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出具的证书真实性证明(如不能提供真实性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证书真伪查询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省外企业应提供由企业所在地地(市)级及以上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无在建工程证明(如不能提供无在建证明的,则在投标函部分规定处提供其官方查询网址及结果);
3.8中标后本次投标的关键岗位人员将在湖南省建筑工程监管信息平台上进行押证。
3.9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式及评标办法
1、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2、随机抽取入围投标
3、评标方法:本项目评标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评标办法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
5.投标保证金
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 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壹拾陆万元整。
1.2递交方式: 由投标人单位基本存款账户转入如下投标保证金托管账户管理,并注明项目名称“道县文化路市政道路工程排水顶管项目”,如未注明项目名称至使无法查询或带来其他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招标人不接受以现金方式提交,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无效。
各投标单位从其相应的基本账户以转账方式交纳到以下任意账号即可。
(一)账户名:永州市保证金专户
账 号:43050171230809188888-4603
(二)账户名:永州市
账 号:85978999910100031000439
(三)账户名:永州市(保证金)
账 号:9558831910000019581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开标前在永州市 网( /yzweb/)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等资料。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与书面招标文件、图纸及工程量清单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售后不退,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交纳,否则视为无效投标。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2018年7月2日14时30分整(北京时间);
7.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授权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投标无效。法定代表人不能担任项目负责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