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北京新机场(廊坊区域)回迁安置区项目 已由廊坊市行政审批局以廊审批函〔2017〕5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廊坊市新航城房地产开发 ,建设资金来自 自筹资金 ,项目出资比例为 100%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临时用电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从万庄110KV站出35KV专线至新建35KV变电站,由35KV变电站架空双回路10KV线路至三座10KV变配电室施工(施工范围含110KV站内接引、调试及35KV变电站、10KV变配电室站内和线路施工的相关电气设备采购、安装、调试、验收、送电、移交)。
2.2.建设
2.3计划开工日期:自2018年07月15日始,至2018年 09月12日止;共计60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和工程量清单所含的全部内容及施工验收等配合服务。
2.5工程质量要求:合格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具备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3.2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且同时具备能源局或电力监管委员会核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叁级及以上资质。其中项目经理具有机电工程专业贰级(含以上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不得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3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
3.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4.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报名者,可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行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潜在投标人如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标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按照国务院办公厅、河北省办公厅整合建立统一的 平台要求,廊坊市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现已正式投入使用。已在河北省 平台注册登记的供应商可直接获取文件,各市场主体登录系统后,可通过地图选择“廊坊 综合信息平台”,打开【业务管理-填写投标信息】菜单,选择交易类型后,在项目列表中选择对应项目,点击项目最右测的+符号,在打开页面中填写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后,进行【确认投标】操作,之后再到【文件下载】菜单中下载招标文件,可参考“河北省 平台(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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