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时间:2018-06-12
扎煤公司物资供应公司掘锚机采购项目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EITCL-NM-ZCHW-180323(华能集团电子商务平台招标编号:HMZB2018-06-001-01)
一.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的招标人为扎赉诺尔煤业有限责任公司,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二.招标范围
2.1交货地点:按照招标人通知的指定地点(扎煤公司所属单位)。
2.2招标内容:进口掘锚机或相当于进口品牌山特维克技术要求、技术参数的国产掘锚机采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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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特征 |
计量单位 |
数量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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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掘锚机 |
详见技术规范 |
台 |
1 |
2.4交货时间:2018年10月17日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必须是有能力履行招标内容要求和提供招标货物的制造商或代理商。
3.1.1 投标人如是制造厂商时,资格业绩要求如下:
3.1.1.1投标人应是依法注册独立的企业法人或负责人。
3.1.1.2投标人如为国外制造厂商在必须有办事处和专业维修人员。
3.1.1.3投标人所供产品近三年在境内具有同类型设备运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彩色扫描件)。
3.1.2投标人如是代理商时,资格业绩要求如下:
3.1.2.1投标人应是依法注册独立的企业法人。
3.1.2.2投标人所供产品近三年在境内具同类型设备运行业绩(附合同关键页、如为进口产品需提供进口货物报关单原件彩色扫描件)。
3.2 投标人所投设备必须是进口产品或相当于进口品牌山特维克技术要求、技术参数的国产产品,认定投标人数量时,两家以上投标人的投标产品为同一家制造商生产的,按一家投标人认定,以审核通过时间在前的为准。
3.3投标人须提供掘锚机主机三视图。
3.4 投标人须提供矿用产品安全标志证书。
3.5所投产品如为进口产品,国外制造厂商所在地必须是欧美,产品生产产地必须是生产厂家或其国外分支机构所在地(提供原产地证明)。
3.6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财务状况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期间;诚信良好,最近五年内无骗取中标、串标、重大安全事故问题和其他严重违约行为,未处于有关禁止投标的行政处罚期间。
3.7投标人2012年至今没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质量问题,所供货设备未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时所需要的材料
于北京时间2018年06月11日09:00到2018年06月15日17:30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