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东陵裕陵妃园寝建筑保护修缮工程监理
工程编码:CEITCL-HES-1711152
清东陵文物管理处的清东陵裕陵妃园寝建筑保护修缮工程,己由河北省文物局以冀文物发【2015】3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清东陵文物管理处,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清东陵裕陵妃园寝建筑保护修缮工程监理;
2、建设
4、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财政拨款,已落实;
5、质量标准或要求:合格;
6、监理周期: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工程竣工验收完毕及保修期结束止。
二、招标范围及标段划分:
1、本次招标为1个标段;
2、招标范围:本项目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
三、投标资质要求:
投标申请人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文物主管部门核发文物保护工程专业监理甲级资质。
本工程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4日8:30至2018年6月21日下午17:30止,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时间:2018年6月14日8:30至2018年6月21日17:30止。
4.3招标文件质疑时间:2018年6月23日17:30前提出,发送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 (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名称),超期视为无异议。
五、资格审查方式:本项目将采用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资格审查。
六、投标文件的递交
6.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4日9时30分,
6.2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本公告同时在河北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河北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河北政府采购网发布。
八、禁止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任何单位和个人发现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有串通投标行为,可依据《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投诉和投诉处理办法》向遵化市建设工程施工招投标办公室。地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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