鸡泽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分站建设项目设计施工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鸡泽县公-安消防大队消防分站建设项目已由鸡泽县行政审批局以鸡审批发【2018】40号批准建设,且由鸡泽县发展改革局以鸡发改招标核字【2018】8号核准招标,项目业主为鸡泽县公-安消防大队,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已落实。招标人为鸡泽县公-安消防大队,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建设规模:本次项目总用地面积5628平方米,净占地面积4058.57平方米,总建筑面积4123.11平方米,建筑物高度21.3米,主要建设1栋4F消防业务理论知识培训楼(其中一楼设置消防车库6个)、训练塔、门卫室、消防水池、围墙、周边绿化、场地硬化及配套管网。
2.2建设 投标人应在企业注册地或项目所在地检查机关开具。本市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项目的投标人,请登录“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工程量清单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等资料。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18年6月14日8时30分至2018年6月21日17时30分。招标文件等资料发布后,即视为已送达所有潜在投标人。潜在投标人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自主下载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或修改。如对招标文件有疑问或异议的,潜在投标人可以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匿名提出。潜在投标人未从“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
4.2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套,在提交投标文件同时缴纳现金(若不缴纳文件费,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0日9时30分,投标文件接收时间为2018年7月10日8时30分至2018 年7月10日9时30分,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踏勘现场和投标预备会
6.1投标人自行踏勘现场,交通工具自备,食宿自理。不组织召开投标预备会。
7.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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