兴隆矿区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中恒佳园小区(一期)工程监理(二次)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HXZB-2014-03906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兴隆矿区煤矿棚户区改造项目(项目名称)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10】783号(批文名称及编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兴隆矿务局棚户区改造项目办公室,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兴隆矿务局棚户区改造项目办公室。项目已具备招标 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和规模:
2.2合同段划分及招标内容:
合同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1个合同段。
招标内容:工程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交工验收与缺陷责任期阶段的监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图纸)。
监理内容:对招标范围内的工作进行质量控制、进度控制、安全控制、投资控制、合同管理、信息管理、环境保护管理并对工程建设、设备采购及安装过程中出现的有关问题进行组织协调。
2.3建设工期:210日历天,具体以招标人书面通知进场之日起。
2.4监理服务期:从项目开工到项目竣工验收后14天内,缺陷责任期为项目竣工验收后12个月。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单位;
3.2投标人应具有住房与城乡建设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
3.3拟派的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中级(或以上)职称,且取得住房城乡建设部核发的《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专业须为房屋建筑工程,并有社保机构出具的近三年养老保险证明;
3.4投标前,投标人须到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开具近三年(2015年1月至今)“检察机关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检察机关提供的查询结果告知函内容包括投标单位在过去三年有无存在行贿犯罪记录情况;
3.5依据《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文件规定,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将被取消其投标资格;
3.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违反以上规定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7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必须同时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招标文件电子版下载页面”及“承德市鹰手营子矿区 平台”下载相关招标文件、图纸、澄清或修改等资料。
4.2招标文件下载时间为:2018年6月14日8:30至2018年6月21日17:30。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 2018年7月4日9时30分,
5.2 逾期送达的、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 标人将予以拒收。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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