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本级]萍乡市人民医院眼科净化手术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ZPXG2017-053重招2
核心提示:萍乡市人民医院眼科净化手术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萍乡市(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萍乡市人民医院(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
萍乡市人民医院
眼科净化手术室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萍乡市(以下简称“交易中心”)受萍乡市人民医院(采购单位名称,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眼科净化手术室改造项目(招标编号:ZPXG2017-053重招2)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ZPXG2017-053重招2
2、采购内容:
采购项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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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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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明细和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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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技术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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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明细和技术规格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三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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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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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PXG2017-053重招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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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科净化手术室改造项目(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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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墙体及墙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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墙面选用不小于1.2mm厚电解钢板;所有手术室的内墙(含准备间)均采用高承重的钢结构框架,墙内使用石膏板,墙面选用1.2mm厚电解钢板,表面喷专用抗菌涂料,达到无菌密闭性内壁。要求墙面防锈、抗震、隔音、抗菌,墙体内衬板须做隔音保温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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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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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净化空调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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选用节能环保的空气净化系统和先进的气流组织模式,要求有明确的人物流程,洁污分流及区域有序梯度压差控制预防交叉污染,保持洁净室的级别及无菌净化要求,并使洁净手术部处于受控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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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资格条件:
3.1 必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已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的特定条件:
无
3.4开标时须提供以下材料用于资格审查(注明“复印件”的需加盖公章装订在投标文件中),未提供视为无效投标:
(1)投标人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和《税务登记证》副本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或《三证合一
》副本。(复印件)
(2)本单位出具的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装订在投标文件中)、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身份证原件不需装袋)
(3)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或其他能准确反映商业信誉及健全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
(四选一)。(复印件)
(4)开标前一年中任意一个月缴纳税收的凭据。(复印件)
(5)开标前一年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开标前一年中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复印件)
(6)注册地在萍乡地区的企业前往萍乡市行政中心2号楼一楼服务大厅公共信用服务窗口打印企业信用记录或登录“信用萍乡/” 将“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截图打印加盖公章,须体现截图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有效);注册地非萍乡地区的企业登录“信用/”将“失信被执行人、企业经营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事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名单”截图打印加盖公章,须体现截图时间(投标截止日期前一个月内有效)。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出具承诺函)
(8)特定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条件中如有规定的话)(复印件)
4、有意向的供应商必须是已在江西省网(网
项目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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