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电力东部环保电厂循环水系统及全厂低温低压综合阀门招标公告
- 现邀请能够满足本项目投标资格要求的企业(以下简称“投标人”)就下述招标项目参加投标。
项目名称 |
数量 |
深圳市东部环保电厂项目循环水系统及全厂低温低压综合阀门采购 |
具体详见第八章技术规范书 |
- 项目概况:
2.1建设地点:深圳市龙岗区坪地街道四方埔社区马塘村上坑塘
2.2建设规模:6×850t/d机械炉排炉+3×60MW中温次高压凝汽式汽轮机+3×66MW发电机
2.3工程配置: 焚烧炉形式:机械炉排炉;年运行时间:不低于8000小时/年。
- 资金来源:企业自筹
- 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 投标资格要求:
-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国内独立法人;(证明文件: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人须满足下述情况之一:
5.2.1所投设备的制造商;(证明文件:提供制造商声明原件,格式自拟)
5.2.2所投设备的合法授权代理商,且注册资金不小于人民币500万元(或按照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汇率折算的等值外币),同一品牌只接受一家代理商投标;(证明文件:提供有效期内区域销售代理证书或者有效期内年度授权代理证书或者有效期内行业销售代理证书或有效期内一级代理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原件备查;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评审信息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的投标人市场主体信息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 投标人所投设备的制造商应满足下述全部要求:
5.3.1注册资金人民币2000万元及以上(或按照开标当天中国人民银行公布汇率折算的等值外币);(证明文件:提供所投阀门制造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如营业执照不能体现评审信息的,须提供营业执照注册地的工商局或市场监督管理局网站上查询的市场主体信息打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2近三年(2014、2015、2016年)营业收入总额不得少于人民币6000万元;(证明文件:提供所投阀门制造商经审计的2014、2015、2016年财务报告及相关报表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3具有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明文件:提供所投阀门制造商有效期内的认证证书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
5.3.4在2010年1月1日至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期间,具有不少于3项电力行业的循环水蝶阀供货业绩。(证明文件:须提供所投阀门制造商循环水蝶阀供货业绩合同,复印件加盖投标人公章。证明文件中须清晰体现业绩项目类型、业绩内容、时间等内容。提供的证明文件中不能体现评审内容的,不作为有效业绩证明)
-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或破产状态,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证明文件:须提供开户银行在开标日前三个月内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
-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 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 本项目的招标范围为:深圳市东部环保电厂项目循环水系统及全厂低温低压综合阀门采购以及相关服务等。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八章的有关规定。
- 重要提示:投标人在投标时需按招标文件“第五章 格式1-8 廉政承诺函”的内容及格式进行承诺,否则其投标将会被否决。
- 招标文件的获取
9.1获取时间:2018年6月14日至2018年6月25日止,每天上午9:00-12:00,下午14:00-18:00(北京时间,节假日不接受报名);
9.2获取方式:现金购买或电汇购买。
9.3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1000元(人民币壹仟圆整),售后不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