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关于宜丰县党校新校址电梯采购(招标编号:
中心-YF2018-024)竞争性磋商招标公告
宜丰县政府采购中心受宜丰县城市建设投资开发的委托,根据宜丰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批准的采购方式,就宜丰县党校新校址电梯采购进行竞争性磋商采购,欢迎各公司参加投标。
1、招标编号: 中心-YF2018-024
2、招标项目名称及数量:
序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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货物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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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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操作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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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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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金额(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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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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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机房乘客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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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kg,≥1.75m/s
,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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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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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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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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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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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机房乘客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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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kg,≥1.75m/s
,5/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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并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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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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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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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机房乘客电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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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50kg,≥1.0m/s,
3/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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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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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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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投标人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5)具有工商部门核发的“工商营业执照”,并具有生产(经营)本次招标采购货物等相关经营范围的;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具有质检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安装维修许可证(电梯)安装(维修)B级(含)及以上资质。
(8)所投产品的生产厂商(生产许可证持有人)须具备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电梯)A级”;
(9)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0)为了保证项目质量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中标人不得以任何方式转包或分包项目;
特别提醒:投标人必须提供以下资质用于资格审查:
①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已办理三证合一的单位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②财务报告或基本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加盖公章);
③公司社保证明材料:“社会保险登记证”副本内页或2018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专用收据或2018年至今任一月份社会保险费缴款清单或其他有效证明材料,原件(或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④提供信用(/)或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查询警示信息截图加盖公章 ;
⑤纳税证明材料:税务部门出具的2018年至今任一月份缴纳税收的凭据(增值税或营业税)原件(或清晰复印件加盖公章);
⑥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须提供投标代理人身份证原件、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⑦投标保证金进账单复印件(报名截止时间前,保证金须到账);
⑧生产厂商的特种设备制造许可证A级证书(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⑨电梯安装改造维修B级(含)及以上许可证(原件或复印件加盖生产厂商公章);
各投标单位应按上述资格审查要求,提供合格的资质证明文件在开标时交于招标方统一进行资格审查。投标人资质文件未提供或提供不完整的,其资格审查不通过。
竞标人如需进行现场勘查,请于项目公示期内自行前往项目所在地进行现场勘察,竞标人自行承担踏勘现场所发生的全部费用,确保并负责随行人员安全。
现场勘查
项目
联系人:李杨
咨询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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