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新建配电工程已由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科技发展局以石高经字【2013】7号文件、石高管投【2012】5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法院、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6月19日至2018年6月25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天上午9:00至下午5:00在“河北省建设工程招投标交易管理及计算机辅助评标系统”上自由下载招标文件,并及时查看有无澄清和修改,如未从该网下载相关资料,或未获取到完整资料,导致投标被否决的,自行承担责任。投标人须在开标现场缴纳招标文件费。
4.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年7月11日9:00,
5.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项目联系人:李杨
联系电话:010-51957458
传真:010-51957412
手机:13683233285
QQ:1211306049
微信:Li13683233285
邮箱:1211306049@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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