洛阳市栾川县潭头镇伊源玉文化品牌建设及形象创意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
开标时间:2018-06-25
标讯类别:国内招标
招标人:栾川县潭头镇
资金来源:其它
投资金额:60万元
栾川县潭头镇伊源玉文化品牌建设及形象创意项目,招标人为栾川县潭头镇,资金来源:乡镇自筹资金。项目现已具备招标条件,受招标人委托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国内有供货能力并符合采购项目条件的供应商报名。
一、项目内容
1、项目名称:栾川县潭头镇伊源玉文化品牌建设及形象创意项目
2、项目编号:GTLC-2018-038号
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备案编号:2018-06-49
4、采购内容:①品牌文化;②文化提炼;③品牌定位及口号确定;④标志创意;⑤应用规范;⑥店面规范;⑦导视系统。
6、质量要求:合格
7、标段划分:本次采购为一个标段
8、政府采购政策:支提供小微(监狱、残疾人福利企业)企业;采购节能环保产品。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要求供应商须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二)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
(三)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合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设计、品牌策划或形象策划等内容;
2、供应商财务状况良好,提供近一年完整的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过的财务报告原件(限定为2016或2017年度);
4、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shixin.court.gov.cn/,也即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公布与查询网)“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税务总局网站(www.chinatax.gov.cn/)——重大案件查询栏目“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
5、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本项目资格审查的方式为资格后审。
四、投标报名
1、报名时间:2018年06月15日至2018年06月21日,每天上午08:30—12:00时,下午14:30时至17:30时报名。
2、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购买。
(2)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
3、报名时必须提供的资料:
企业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被委托人身份证、信用查询结果截图、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查询日期不得早于本招标发布之日,查询对象包括投标企业、法定代表人、委托人)。
备注:以上资料报名时须由法定委托代理人提供报名。报名时查验原件,留复印件1份(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留原件1份。所有要求加盖公章均指投标单位行政章,其他印章无效。
五、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谈判截止时间)为:2018年06月25日上午09时3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