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顶山市政府土地年度收储出让计划7平方公里的控规及城市设计招标
平顶山市政府土地年度收储出让计划7平方公里的控规及城市设计招标
招标编码:dlztb.com_20180619_100886851
招标人: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局
资金来源:国内政府资金
一、招标条件
受平顶山市城乡规划局委托,就平顶山市政府土地年度收储出让计划7平方公里的控规及城市设计进行招标,现欢迎符合相关条件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1项目名称:平顶山市政府土地年度收储出让计划7平方公里的控规及城市设计
2.3资金来源:财政资金420万元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标段。
2.6服务期限: 180日历天。
2.7质量要求:符合相关规范和标准。
三、招标范围:平顶山市新华区、卫东区、高新区、湛河区政府土地年度收储出让计划7平方公里的控规及城市设计等采购人发包的所有内容;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4.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具有有效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
4.3须具备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城乡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
4.4本项目负责人须具备注册城市规划师资格。
4.5项目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职工,须提供投标人与其签订的劳动合同原件及投标人为其缴纳的近6个月的社保证明;
4.6投标人须提供注册地检察机关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应符合豫检会【2015】7号文规定。(应当针对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
4.7投标人需提供“信用”网站的“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查询结果页面截图,信用信息查询期限自招标发布之日起不得有不良记录(执行财库【2016】125号文)。 [潜在投标人若为事业单位,此项不做要求。]
4.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实行资格后审。
五、投标报名及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5.1报名时间:2018年6月20日0时00分整至2018年6月26日23时59分整。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