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甘肃烟草工业 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次),招标人为甘肃烟草工业 ,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编号: LZ2018-GK007(YC)
1.2项目名称:甘肃烟草工业 补充医疗保险服务项目(第二次)
1.3投保对象:甘肃烟草工业 员工
1.4投保人数:按实际投保人数计(约2805人,以每年招标单位提供的花名册人数为准)
1.5投保时间:合同签订之日起3年以内。需每年签订协议,保费按年核算,按年缴费。
1.6保险费用:由投标人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自己确定。
1.7补充医疗保险帐户:建立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帐户,并委托中标单位管理。
1.8 范围应符合政策和保监会有关规定,不得出现与政策和保监会规定不符的项目或内容。
1.9本次项目最高限价为:管理费为投保额的0.5%。
2、服务要求
2.1 服务内容:基本医疗报销后住院产生的费用剩余部分医疗费用报销、特殊门诊费用报销、门诊及购药发票报销。
2.2服务对象:甘肃烟草工业 (含兰州卷烟厂、天水卷烟厂)在岗职工、内退职工、以及本企业离退休人员。
2.3服务
2.4服务频次:每月定时进行服务。对基本医疗报销后住院产生的医疗费费用剩余部分报销、特殊门诊费用报销,每年集中服务门诊及购药发票报销1-2次。 2.5 尽可能简化手续,方便理赔。 2.6 赔付时间不长于10个工作日。 2.7 其他承诺和优惠条件。
2.8投保范围应符合政策和保监会有关规定,不得出现与政策和保监会规定不符的项目或内容。 3.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或其授权经营的分支机构。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本次采购招标项目投标; 3.2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或者“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须取得医疗保险资格且具有团体补充医疗保险(基金型)或团体健康保障委托管理产品支持;在全国各省、市、县有营业网点,提供网点
3.投标人的资格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