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能汝州甄窑风电场(48MW)工程东区道路工程施工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
开标时间:
标讯类别: 国内招标
招标人:华能汝州清洁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资金来源: 其他
华能汝州甄窑风电场(48MW)工程东区道路工程施工
资格预审公告
招标编号:HNZB2018-06-2287
1.项目概况:
1.1华能甄窑风电场位于河南省平顶山市汝州市西北部,风电场至汝州市公路里程约21.5km。风电场地理坐标介于北纬34°17'7.08" ~34°19'48.99",东经112°39'58.33" ~112°46'57.44"之间,场址范围总面积约7.5km2,场内海拔高度在430m~855m之间。场区对外交通较为便利,附近有省道S323、S238、S242、S325,国道G207,G36宁洛高速和G55二广高速,县道X034经过。本工程装机容量为48MW,设计安装24台单机容量为2.0MW的机组,风电机组接线方式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新建一座110KV风电场升压站,东区道路总长约4.45Km。
2.招标范围:
本次招标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道路的路基挖填、道路及边坡防护、道路排水设施,钢筋混凝土排水涵管、浆砌石挡墙、浆砌石梯形边沟、浆砌片石安全护栏等、安全及防护设施的修筑、冬雨季维护保通、负责与山林承包人协调、施工阻工协调、施工场地原始地貌恢复、弃土弃渣处理、渣场等。
工期要求:本工程拟定于2018年8月1日开工,2018年9月20日前完工(具体工期以招标人上级单位批准的工期为准)。
质量目标:建筑单位工程合格率100%;建筑单位工程优良率达90%以上。同时满足并落实华能基建创一流的各项活动和要求。
3.资格要求:
(一)通用条件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企业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投标人财务、信誉等方面应具备下列条件:
(1)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或进入破产程序,且资产未被重组、接管和冻结,也未被司法机关采取财产保全或强制执行措施;
(2)没有处于行政主管部门或华能集团有限公司系统内单位相关文件确认的禁止投标的处罚期间内;
(3)2015年以来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没有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因其施工引起的重大质量或安全事故;
(4)未被人民法院纳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其有关信息已从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库中删除。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代理投标;
(二)专用条件
1.投标人应具有建设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或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及以上资质,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在有效期内;
2. 投标人通过质量管理体系认证、环境管理体系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认证,且上述认证的年检记录在有效期内;
3.近三年(2015年1月1日至今)具有至少3项道路工程施工工程(合同额2000万元以上)施工业绩;
4.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取得建设部颁发的壹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省级及以上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并具备5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经验;
4.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从2018年6月22日9:00时起至2018年6月26日17:00时止
未曾在电力招标采购网(
